公安海淀分局重点地区高清实时无压缩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公安海淀分局重点地区高清实时无压缩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北京城区海淀区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24 17:32:33
正文内容

公安海淀分局重点地区高清实时无压缩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公安海淀分局重点地区高清实时无压缩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略)

发布时间: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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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公安海淀分局重点地区高清实时无压缩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16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82****200060047-XM001

项目名称:公安海淀分局重点地区高清实时无压缩视频监控系统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略).9(略)(人民币)

最高限价:(略).9(略)(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目标:对前端探头及其后端配套设备、光电缆提供定期巡检服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设备巡检、供电及通信线缆维修维护、路由更换、遮挡处理、角度调整及镜头清洁、重点时间节点保障、突发应急响应、甲方业务工作技术支持等。光缆路由长期稳定使用。采购要求:安排专人提供331×24小时驻场值守服务。安排专人对前端探头、后端配套设备,光电缆提供定期巡检服务,单独安排专人对安装在机房存储节点、综合管理平台、控制矩阵等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维修处理,每个机房,每周确保巡检2次,安排高车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6年

12月5日至2027年

10月31日,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9-24至2026-10-09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16

09:00(北京时间)

地点: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10)《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京财采购【2021】741号);

(11)《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12)《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26〕2号等。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略)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略)

2.1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投标,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操作获取文件的采购包,供应商无法提交相应包的电子投标文件。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3.本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招标文件为准。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为保证开标解密顺利进行,请投标人务必远程参加并保持联系人电话畅通,同时确保使用制作上传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计算机设备及自身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自行解密操作,请投标人务必于解密功能开启后及时操作。

5.解密时限为北京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开启投标人自行解密功能后20分钟。

6.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应将《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公告附件)发送至邮箱:(略),并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颛浩然,(略)-8038)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

7.评分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8.公告媒体:本公告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9.本项目北京市政府采购管理服务系统项目编号:1101082****2000600047-XM001。

10.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陈警官;联系电话:(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张警官,(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颛浩然、杨红梅,(略)-8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颛浩然、杨红梅

电话:(略)-8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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