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天津市化学工业学校绿色数智化工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2465-26401010007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天津城区河西区 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6-08-18 16:37:24
正文内容

(略)

(略)绿色数智化工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略))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8日

发布来源:(略)

项目概况

(略)绿色数智化工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63号二楼会议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3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绿色数智化工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略)

最高限价:(略).(略)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

|第1包|是|(略)|-|其他信息化设备|按天津市教委“强教兴产”行动方案工作部署,为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拟采购绿色数智化工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内容,主要包含虚拟仿真系统及相关配套软硬件设备一批等,适配化工类专业职业教育教学场景的复杂性和个性化需求,着力提升学校的关键办学能力,为区域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货;安装期限:货到之日起15日内完成项目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2026年0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纳税说明:①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

②纳税零申报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的记录;③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社保说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8月18日到2026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63号二楼会议室

方式:

磋商文件的获取:发送“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略),登记购买磋商文件。

售价:4(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63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63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022-58(略)09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子旭

电话:022-58(略)0905

(略)

2026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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