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业学院图书馆及体育馆安防设备购置项目的更正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 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4 18:08:24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图书馆及体育馆安防设备购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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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项目采购需求|(2)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应依法开具相应的收据并交付给甲方,甲方应按照支付流程和收据支付给中标人合同中所有设备(货物)价款的30%,作为合同预付款。

中标人将设备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全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或甲方指定(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收合格,中标人依法开具相应全部合同价款金额的发票交付给甲方,甲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剩余70%价款。

(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之后,按合同合计金额

10%

比例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且无违约行为,在设备经甲方或者甲方指定(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2)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应依法开具相应的收据并交付给甲方,甲方应按照支付流程和收据支付给中标人合同中所有设备(货物)价款的50%,作为合同预付款。

中标人将设备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内全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或甲方指定(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收合格,中标人依法开具相应全部合同价款金额的发票交付给甲方,甲方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剩余50%价款。

(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之后,按合同合计金额

10%

比例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义务且无违约行为,在设备经甲方或者甲方指定(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更正后文件。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马莉

电话:(略)

4.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库处(政府采购管理处)

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财政局

传真:

联系人:兵团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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