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商宇洁AI业务智能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市北京城区东城区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10-14 23:12:04
正文内容

【公告】一商宇洁AI业务智能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一商宇洁AI业务智能平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万元,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采购范围包括AI产品类采购(包括智能体开发平台、数据智能分析与治理产品、AI办公工具平台)、业务场景智能体开发实施、数据治理与系统集成对接、云服务与模型算力采购四大部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商宇洁AI业务智能平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商宇洁AI业务智能平台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需提供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或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真实有效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为有效复印件的,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若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件无效的,必须提交原件;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代替资信证明);

(4)投标人需具备公有云厂商授权或具备云经销商资质(如本次投标的原厂授权、云经销商资质等),提供授权或资质证明;

(5)投标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提供承诺文件,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

(7)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8)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且登记备案,未能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且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3日17时00分到2026年10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6年10月13日17时至2026年10月19日17时(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500.0(略)整(含电子版)。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3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3日13时3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招投标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略)

联系人:刘工

手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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