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奉化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数惠民生”服务平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
|1|投标报价:(略)(元)|牵头供应商:(略);投标联合体:(略)、(略)|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2号|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
|1|“数惠民生”服务平台建设|-|奉化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数惠民生”服务平台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软件开发,硬件设备的供货安装,项目整体调试、系统集成、验收、质保、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试运行及验收。|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齐(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维杰,季上满,胡方俊,许周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浙政采联【2026】11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的80%,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价,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351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宏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叶原波
质疑联系方式:(略)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真:(略)6
联系人: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略)
附件信息:
定稿231G奉化区“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数惠民生”服务平台项目.pdf
938K
本国产品声明函.pdf
465.9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414.1K
请扫码进入ICT标局小程序或关注ICT标局公众号查看
ICT标局小程序
ICT标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