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视频监控服务器升级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 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 2026-10-13 23:01:12
正文内容

采购人:(略)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二六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评审、谈判......................................

1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

第五章

采购需求........................................

2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略)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视频监控服务器升级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视频监控服务器升级服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为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略)的委托,就(略)视频监控服务器升级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采竞谈-202(略)-425

2、采购项目名称:(略)视频监控服务器升级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略).(略)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范围: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1台,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1台。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供货期及质保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成,质保期为2年。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

(略)、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略)、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略)]125号文;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分包或转包;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请于202(略)年10月14日至202(略)年10月1(略)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略)

3.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须携带资料:携带响应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件(包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留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

4.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略)。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开标时间):202(略)年10月19日9时00分;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官网》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略)

0375-70(略)(略)913

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

2.名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和顺路汉庭酒店西隔壁801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53758(略)81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53758(略)81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称|-|编

列

内

容|

|:-----:|:-----:|:-----:|:-----:|

|1.1.2|采购人|-|名称:(略);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和顺路

132

号

联系人:陈老师、李老师;联系方式:(略)

0375-70(略)(略)913|

|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1.1.4|项目名称|-|(略)视频监控服务器升级服务项目|

|1.1.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1.(略)|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略).(略)

供应商每一轮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视为废标。|

|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1台,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1台。|

|1.3.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最新标准|

|1.3.3|供货期及质保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成,质保期为2年。|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1.9|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分包或转包|-|不允许|

|2.1|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其他材料|-|澄清(如有)、修改(如有)|

|2.2.1|供应商提出问题及要

求澄清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3日前|

|2.2.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略)年10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4|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和联系方式|-|质疑函应以书面方式提出,质疑函的内容和格式应当符合相关法律部法规的要求。|

|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澄清、说明、补正|

|3.3.1|谈判有效期|-|(略)0日历天

(从谈判截止之日算起)|

|3.4.1|谈判保证金|-|不收取。|

|3.4.2|质量保证金|-|不收取|

|3.5.3|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理人签字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授权委托书。|

|3.5.4|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U盘一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完整复印件)|

|3.5.5|谈判响应文件装订及包装要求|-|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胶装成册,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电子版密封在同一个包装内。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活页装订。|

|3.5.(略)|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响应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年月日时分前不准启封|

|4.2.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4.2.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5.2|谈判程序|-|1、检验响应性文件密封情况:各响应人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2、谈判顺序:按响应文件送达的逆顺序。|

|(略).1.1|-|谈判小组的组建|由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7.1|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7.3|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成交公告|-|在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10.2|付款方式|-|人员技术培训、设备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10.3|知识产权|-|构成本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4|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谈判有效期内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5|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足额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略)。请供应商参照以上费用,酌情报价。|

|10.(略)|解释权|-|构成本谈判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谈判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谈判阶段的规定,按谈判公告(谈判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7|本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

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质量要求、供货期及质保期等

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供货期及质保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合格的供应商不应有违法行为,在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供应商如果在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被法院、检察院及有关管理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绝

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单位)

;

(2)

被责令停业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

在招标活动中曾出现过违规违纪行为的。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略)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

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0分包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竞争性谈判文件

2.1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

(1)

竞争性谈判公告;

(2)

供应商须知;

(3)

评审、谈判;

(4)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

(5)

采购需求;

((略))

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1

款和第

2.2.2

款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

响应人在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皆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1日前向采购人提交。不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响应人的要求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在谈判截止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同时将澄清文件发给所有响应人。响应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定已收到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约束作用;

2.3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

2.3.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人,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3.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人。响应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2.3.3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2.3.4为使响应人在编写响应性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澄清

(答疑)

纪要、竞争性谈判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及相关技术要求进行报价。

3.2.2

本项目设采购预算价,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发布的采购预算价,否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2.3

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以

3.2.1

条为依据由供应商自主报价,即供应商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内容、现场情况、技术要求等自主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低于企业成本。

3.2.4

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具有唯一性,采购人不接受任何可变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理解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如有漏项,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2.5

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3

谈判有效期

3.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3.5

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供货期及质保期、质量要求、谈判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3.5.3

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4

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5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规范、明确、准时的提交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响应文件的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达谈判地点。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5.3

项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程序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略)、评标

(略).1

谈判小组

(略).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成员人数以及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略).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供应商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

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略).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略).3

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略).4

评标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谈判”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谈判”及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依据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

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名单,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

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谈判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均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当重新招标。

7.2

成交通知

确定成交响应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响应人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澄清文件)、谈判记录及成交响应人的响应性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响应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7.3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7.4

签订合同

7.4.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相关部门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少于3个的;

(2)

经谈判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供应商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

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

一)

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二)

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87

号令第五十一条规

定的情形除外;

(三)

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四)

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

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

谈判小组成员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七)

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八)

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九)

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十)

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谈判小组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七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回避要求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谈判小组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

一)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二)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三)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四)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五)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9.(略)

疑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

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采购人没有义务解释说明未中标原因。

10.2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10.3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10.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审、谈判

初步评审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

|:-----:|:-----:|:-----:|:-----:|:-----:|

|2.1.1|形式

评审

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1.1|形式

评审

标准|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3

的要求|-|

|2.1.1|形式

评审

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2.1.1|形式

评审

标准|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资格评审标准|-|符合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项的要求|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供货期及质保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

项的要求|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谈判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1

项的要求|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谈判价格|低于(含等于)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写明的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符合谈判文件的其他要求|

谈判办法

1、谈判小组首先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内容详见“初步评审前附表”,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有效供应商,参与二次报价。

2、谈判小组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各供应商代表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对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供应商服务承诺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现场谈判并签署现场谈判备忘录(电子开评标有其规定的从其规定)。

3、竞争性谈判以响应人的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作为谈判小组推荐或确定成交供

应商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及“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提交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已提交响应性文件的响应人,应进行最后报价,第二轮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于符合政府采购政策以第二轮报价(最终报价)优惠后的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参与报价排名、推荐成交候选人。

在推荐或确定成交候选人之前,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如果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依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略)〕2号),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

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

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

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经验,参考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情况,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及时获取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价格、类似产品市场价格水平、行业人工费用标准、国家有关部门指导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平均成本等相关信息资料提供便利。评审委员会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信息的,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实施影响评审公正的行为。

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启动原因、审查意见和审查结果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并随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以及评审委员会有关互联网浏览、查询历史一并归档。

4、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

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参加谈判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谈判工作结束后,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建议等情况均不得向参加谈判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

附件:废标条件

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废标条件,是本章“谈判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废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

1.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又未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哪一份有效的响应文件的;

2.未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

3.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

5.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略).属于串

(围)

标行为的;

7.政府采购法第3(略)条:

(一)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8.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

乙方投标(响应)文件;

乙方书面承诺等;

中标(成交)通知书;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相关附件。

二、采购内容

本项目包含全部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存量设备适配调试、整机质保、日常巡检维保、故障应急处置、安全保密管控、项目验收整改、人员操作培训、资料整编交付等项目实施及运维全周期所有配套费用。设备清单及价格如下:

|序号|设备

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

|:-----:|:-----:|:-----:|:-----:|:-----:|:-----:|

|1|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台|1|无|-|

|2|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台|1|无|-|

|合计|-|大写:元整|-|-|-|

|合计|-|小写:元|-|-|-|

注:详细设备参数附后。

三、质保期

本项目所采购产品免费质保期为2年,自项目整体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正常,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四、交货与付款

(一)交货

自该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

(二)乙方交货且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大写:

**元整,小写:¥0(略)。

五、服务要求

乙方须确保项目设备运行稳定,保障系统安全合规、无安全漏洞及运行隐患,项目资料完整齐全,同步落实常态化培训及售后运维服务,全程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一)产品品质和项目配套资料交付要求

1.产品品质:乙方供应的所有产品均须为全新原厂正品、全新出厂批次,严禁提供翻新、返修、二手及劣质产品。所有设备序列号可查、可验原厂质保。

2.项目配套资料交付:项目验收前,乙方须免费提供完整、规范、真实有效的全套项目配套技术文档资料,确保校方后期运维、核查、溯源、资产管理有据可依,所有文档交付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不另行收费。

(二)乙方须实现校园原有安防系统历史数据全量无损继承,正常稳定运行,符合校园安防安全规范及日常管控使用需求,无运行隐患。

(三)质保期内服务要求

在整体质保期内,乙方须免费为校方提供常态化维护服务,保障设备长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四)售后响应及故障处置服务

乙方须提供7×24小时不间断全天候售后运维保障服务,建立快速故障响应处置机制:

1.一般故障:常规性故障30分钟内完成响应,通过远程接入方式2小时内完成故障排查、修复处置,实现问题闭环清零。

2.重大故障:服务人员接到报修后2小时内抵达现场,开展故障排查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校园安防管控风险。

(五)定期巡检优化服务

乙方须建立定期巡检机制,在质保期内常态化开展系统全维度巡检工作,提升设备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

(六)安全保密管理要求

乙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校园保密管理相关规定,全面履行保密义务。在项目实施、设备调试、日常运维、故障排查、数据备份等全流程工作中,严禁私自录制、截图、下载、拷贝、外传、上传、转发校园实时视频、历史录像、设备IP台账、网络架构、权限配置、安防布防图纸等涉密信息和校园内部数据。所有涉密资料仅可用于本项目运维工作,严禁挪作他用。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施工场地、用电及基础工作条件,配合乙方进行设备安装与调试。

(二)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按照财务流程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对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和服务提出异议并要求整改。

(四)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应保证所有产品为全新原厂正品,严禁提供翻新、返修、二手及劣质产品。所有设备序列号可查、可验原厂质保。保证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六)乙方应完成设备安装部署、调试优化,确保新建设备与原有存量设备完全兼容,保障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七)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校园保密管理相关规定,严禁私自录制、截图、下载、拷贝、外传涉密信息。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所交付产品或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的违约金。

(二)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或完成服务的,每逾期1天,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0.5‰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甲方有权不经通知解除与乙方的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三)乙方提供的产品是由于在装卸、运输、保管或包装造成的产品丢失、破损,乙方应负责补足、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乙方就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五)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供货安装完成。

二、服务要求

供货商须确保项目设备运行稳定,保障系统安全合规、无安全漏洞及运行隐患,项目资料完整齐全,同步落实常态化培训及售后运维服务,全程严格遵守保密管理规定。具体服务要求如下:

(一)产品品质和项目配套资料交付要求

1.产品品质:供货商供应的所有产品均须为全新原厂正品、全新出厂批次,严禁提供翻新、返修、二手及劣质产品。所有设备序列号可查、可验原厂质保。

2.项目配套资料交付:项目验收前,供货商须免费提供完整、规范、真实有效的全套项目配套技术文档资料,确保校方后期运维、核查、溯源、资产管理有据可依,所有文档交付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不另行收费。

(二)供货商须实现校园原有安防系统历史数据全量无损继承,正常稳定运行,符合校园安防安全规范及日常管控使用需求,无运行隐患。

(三)质保期内服务要求

在整体质保期内,供货商须免费为校方提供常态化维护服务,保障设备长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四)售后响应及故障处置服务

供货商须提供7×24小时不间断全天候售后运维保障服务,建立快速故障响应处置机制:

1.一般故障:常规性故障30分钟内完成响应,通过远程接入方式2小时内完成故障排查、修复处置,实现问题闭环清零。

2.重大故障:服务人员接到报修后2小时内抵达现场,开展故障排查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校园安防管控风险。

(五)定期巡检优化服务

供货商须建立定期巡检机制,在质保期内常态化开展系统全维度巡检工作,提升设备运行稳定性和安全性。

(六)安全保密管理要求

供货商须严格遵守国家及校园保密管理相关规定,全面履行保密义务。在项目实施、设备调试、日常运维、故障排查、数据备份等全流程工作中,严禁私自录制、截图、下载、拷贝、外传、上传、转发校园实时视频、历史录像、设备IP台账、网络架构、权限配置、安防布防图纸等涉密信息和校园内部数据。所有涉密资料仅可用于本项目运维工作,严禁挪作他用。

三、清单及技术参数

|序号|产品名称|参数|

|:-----:|:-----:|:-----:|

|1|智慧校园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1、采用≥2U机架式服务器机框;

2、处理器≥1颗国产化ARM架构kunpeng920

CPU,核数不应小于24核,主频不低于2.5GHz;

3、内存≥(略)4G;

4、不少于2块4T及以上硬盘,最大可支持扩容不少于8块机械硬盘或固态硬盘;

5、采用双900W铂金电源,支持1+1冗余;

(略)、风扇支持热插拔,且不少于4个,支持N+1冗余;

7、支持RAID

0,1,10;

8、需提供节能、CCC认证证书;|

|2|网络视频存储服务器|1、设备采用单颗兆芯(略)580,2.5GHz,8核8线程高性能处理器,规格≤3U,≥1(略)盘位;

2、采用LINUX操作系统,具有≥1个控制单元,内存≥8GB,最大可扩展至32GB,(略)4GB

SSD固态硬盘,最大可扩展至2个512GB

SSD固态硬盘,配备冗余风扇;

3、支持不少于2个千兆RJ45自适应网络接口,可通过PCI-E接口扩展4个千兆RJ45自适应网络接口,或2个万兆光纤接口;

4、可适配CMR&SMR硬盘,支持SATA硬盘,CMR单盘最大支持2(略)TB硬盘,SMR单盘最大支持30TB;

5、支持扩展

MiniSAS

HD

接口,

支持通过电口

SAS

线或光口

SAS

线进行互联,

能够通过

SAS

线进行上行和下行的数据通信

(略)、支持RAID0/1/5/(略)/10/50/(略)0,SRAID,支持全局热备和局部热备盘;

7、可通过ONVIF、GB28181、RTSP、视图库、主动注册等协议管理不同厂家前端摄像头,实现视频存储;

8、支持同时进行3072Mbps视(音)频码流存储,3304Mbps视(音)频码流转发、1200Mbps视(音)频码流回放,在转发模式下,可支持(略)(略)00Mbps视(音)频码流的转发,可支持不低于800MBps的图片并发输入,同时不低于800MBps图片并发输出

9、支持硬盘健康状态监测,定期巡检,针对异常硬盘风险预警,支持系统盘、风扇、电源等异常告警;

10、可结合硬盘状态、RAID配置、存储模式、网络状态、录像状态等信息,智能诊断用户配置合规性,保障整机可靠运行;

11、支持纠删码技术,支持1(略)个盘掉线或者损坏,数据仍然有效,保留的硬盘中的数据可正常读出,且新数据可正常写入.创建RAID后即为同步完成状态

12、支持任意

N

台设备(N≥2)

通过

SAS数据线组成环状结构集群,

设备集群之间数据能够通过环状结构进行传递和通信,

其中任意

1

台设备都可以访问其下游设备中的数据

13、整机采用国产化硬件设计、支持国产化操作系统。|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

一、响应函及首次报价一览表

(一)响应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单位:元)(大写)

(小写

)的首次报价,供货期及质保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本项目,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响应函递交的报价一览表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美容。

(4)我方承诺我方若中标我方将严格遵守合同条款,对资料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二)首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首次报价|大写:小写:|

|:-----:|:-----:|

|质量要求|无|

|供货期及质保期|无|

|谈判有效期|无|

|备注|无|

注:在推荐或确定成交候选人之前,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如果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委托之日起(略)0日历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

三、资格审查资料

四、技术参数偏离表

|序号|采购文件参数要求|响应文件参数|偏差说明|

|:-----:|:-----:|:-----:|:-----:|

|1|无|-|-|

|2|无|-|-|

|3|无|-|-|

|4|无|-|-|

|5|无|-|-|

|……|无|-|-|

五、报价明细表

|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

|:-----:|:-----:|:-----:|:-----:|:-----:|:-----:|:-----:|:-----:|

|1|无|-|-|-|-|-|-|

|2|无|-|-|-|-|-|-|

|3|无|-|-|-|-|-|-|

|4|无|-|-|-|-|-|-|

|总报价(大写):(小写):|-|-|-|-|-|-|-|

注:供应商中标后所提供产品与标书里提供的必须一致,否则将取消中标资格,且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材料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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