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软硬件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27 18:28:06
正文内容

|标题|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软硬件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公告|

|:-----:|:-----:|

|项目名称|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软硬件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GKBX202608250006-1|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宜宾市内)|

|项目概况|为满足蜀南竹海景区智慧化旅游运营、服务、管理核心需求,保障项目保质保量、按期竣工交付,顺利完成合同约定建设内容,需配套采购项目所需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全套软硬件设备。|

|供应商基本要求|无|

|采购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魏丽|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标段|1|

|:-----:|:-----:|

|标段/包名称|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软硬件采购项目(第二次)|

|标段/包编号|(略)|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8-27T18:28:06|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9-01T18:28:06|

|文件获取地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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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pdf

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软硬件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软硬件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略),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软硬件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项目概况:为满足蜀南竹海景区智慧化旅游运营、服务、管理核心需求,保障项目保质保量、按期竣工交付,顺利完成合同约定建设内容,需配套采购项目所需智慧旅游综合服务平台全套软硬件设备。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涵盖一体化运营管控平台,具体包括管控中台、业务平台及营销服务平台(小程序),涉及景区、商户、票务、酒店、零售、餐饮等综合管理与线上服务。硬件方面包括语音播报器、收银一体机、手持检票机、等终端设备,支撑景区运营与商户收银、核验等实际业务场景,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2.2服务期:60日历天。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宜宾市内)。

2.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地方的相关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及合同要求。

2.5

最高限价(含税):(略)万元。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没有处于响应禁入期内;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须具备的专项条件:

近3年(2023年1月1日以后)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不小于7(略)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信息化平台建设)业绩,提供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注册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资料。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递交经数字证书(CA)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为*.TBJ)。

6

关键时间节点

6.1比选公告(比选文件获取)发布开始时间:2026年8月27日18时00分。

6.2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18时00分。

6.3异议提出截止时间:2026年8月30日09时30分。

6.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2日09时30分。

6.5本次项目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ybqyygcgfwpt.com)发布。

7

参与单位注册及证书办理

7.1

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注册。供应商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注册时填写所填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7.2

注册成功后,参与项目响应必须办理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签名、加密。目前可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数字证书(CA),办理方式详见该网站公告《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相关事宜》。

7.3

目前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试运行阶段,在标书编制时仅使用单位机构key(签章)。

8

异常情况处理

8.1

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下载采购文件、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电脑相同(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相同)、IP地址相同的,由评审人员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上述任一异常情况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标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8.2

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单位有权没收相关单位的响应(响应)保证金。

9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略)

监督人:宜宾市文化旅游会展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审计中心

电话:(略)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清音路11号20楼

2026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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