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卡口改造项目”相关功能模块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
“奉贤卡口改造项目”
相关功能模块开发技术支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略),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模块的交付,亟需采购开发技术支持服务提供支撑。经前期对需求全面梳理细化,并委托第三方机构造价评估,采购研发技术支持服务人员的工作量38.6人月。
(001)“泰卡口改造项目”相关功能模块开发技术支持服务
“口改造项目”相关功能模块开发技术支持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1)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
“首页”
一专项查询);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在
“首页”
查询)。
(2)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各类供应商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31日09时30分到2026年09月04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其他(文件费另收现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方式:(略)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地点:(略)
上海畲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上海易通尔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奉贤卡口改造项目”相关功能模块开发技术支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相关供应商进行磋商。
1)项目名称:“奉贤卡口改造项目”相关功能模块开发技术支持服务
3)服务内容:因项目和产品研发需要,需3个月内完成相关“奉贤卡口改造项目”相关功能模块的交付,亟需采购开发技术支持服务提供支撑。经前期对需求全面梳理细化,并委托第三方机构造价评估,采购研发技术支持服务人员的工作量38.6人月。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
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8)其他说明: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于行业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附件)中所述的其他未列明行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1)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
“首页”
一专项查询);未被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
(在
“首页”
查询)。
(2)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各类供应商采购。
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4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格证明文件,至(略)((略)参加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8(略)/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响应⽂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11⽇下午13时30分
5、磋商地点:(略)。
1)质疑的方式及联系方式: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系方式详见本章节第7条。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韩老师
(略)
(略)
地址:(略)
监督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柴鹏晖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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