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石财采投〔2026〕41号
)
发布时间:2026-09-24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石家庄市建筑工地PM10在线监测设备运维及平台升级运营项目(2026-2028)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新华医用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投诉人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泰美路7号新华医疗科技园
四、基本情况
项目于2026年6月1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6月26日开标;2026年6月29日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2026年6月30日投诉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起质疑,2026年7月3日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质疑,不支持质疑事项;本机关于2026年7月20日收到投诉书,经审查后受理并通知项目暂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查验、鉴定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basic#河北波若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_#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中移建设有限公司#_@_@石家庄市裕华区昌达路36号#_#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8号远东大厦#_#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18号(综合楼9层906、907、917)#_@_@被投诉人#_#被投诉人#_#相关供应商#_@_@#FILENAME##_##_#
投诉事项1.中移建设有限公司近三年多次被军队采购主管部门实施市场禁入处罚,多项惩戒尚在有效期内,属于政府采购失信受限主体,不具备投标资格。
投诉事项2.中移建设历史上多次中标后被主管单位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信誉较差,无法保障本项目长期运维服务质量。
投诉事项3.中移建设在岗参保人员存量不足,无法足额匹配本项目人员配置需求,其投标人员承诺存在不实风险。
投诉事项4.中标候选人涉嫌内定,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投诉事项5.评审程序违法事实。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2、3、4、5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石财采投〔2026〕41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null
执法机关名称:(略)
2026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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