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检验检测业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检验检测业务管理系统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00
最高限价(元):(略).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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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背景1.1
系统简介(略)检验检测业务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或“本项目系统”),部署于辽宁省政务云平台信创环境,于2025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系统建成一站式服务前台(含4个子系统)、系统管控中台(含10个子系统)、业务协同后台(含计量院、安科院等10个分支机构业务管理子系统)、以及科研管理,共计25个子系统,并与18个外部系统集成,包含979个模块,4(略)5个功能点。1.2
硬件底座系统依托辽宁省政务云平台提供的云服务器及云存储资源,采用分布式部署架构,支持弹性伸缩。虚拟化采用政务云平台虚拟化环境,操作系统为国产操作系统。系统数据库采用国产数据库,中间件为国产中间件。系统整体架构层次分明,包括用户访问层、应用系统层、支撑平台层、数据资源层和基础设施层,全面支持国产环境。系统深度融合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检验检测业务的智能分析与预警。系统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1.3
业务模块清单系统建成一站式服务前台(含一站式客户服务系统、一站式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APP系统、一站式服务大厅、中心内网服务平台共4个子系统)、集中管控中台(含数据标准管理系统、数据交换中间件系统等10个子系统),以及业务协同后台(含10个分支机构业务的管理子系统)和科研管理系统,共计25个子系统。1.3.1
一站式服务前台一站式服务前台以“检务公开、网上办事、信息查询”三大功能定位为架构,主要包括一站式客户服务外网门户系统、微信公众号系统、服务大厅系统及内网门户服务系统,可满足客户智能业务匹配、在线委托、缴费、查询、电子报告等多样化的业务需求。具体功能如下:
检务公开:及时公布计量、检验检测、标准、咨询等业务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办事指南,支持资料查询与下载,发布各机构检验检测能力。网上办事: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开通网上业务渠道,实现在线委托、样品管理、报告管理,增加企业委托检验的便捷途径。信息查询:企业可在线查询检测进度、电子报告、缴费情况、发票情况等信息,方便企业,提高效率。1.3.2
集中管控中台集中管控中台整合人员、设备、资质能力、业务、质量、客户、科技等7个方面数据标准资源,实现了中心科技、质量、资源、客户服务的统一管理、调度、监控、统计、分析。集中管控中台包含以下10个业务子系统:
(1)数据标准管理系统:通过采用可视化平台法的主数据管理系统,使中心各机构业务管理系统迅速整合和轻松扩展。通过建立数据标准,统一规范数据字典,统一规范编码,实现数据模型、数据编码、数据质量、数据清洗等管理,降低维护成本,提高数据治理能力。
(2)数据交换中间件系统:是连接不同软件与硬件组件的桥梁,在异构的分布式应用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传输和交换。实现不同系统间数据资源共享、传输与采集、监控与报警等,简化数据交换过程,提高系统互操作性,增强系统安全性和可扩展性。
(3)集中管理与监控系统:通过定义数据挖掘规则和阈值管理,按设定的数据分析规范对报价体系、现场抽样、样品管理、办理进度、资源管理、仪器管理等不同的业务单元进行数据采集、分析、整理和清洗,迅速、高效地展示数据价值,并对风险提前预警。
(4)质量管理监管平台:实现中心对各分支机构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体系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制定全中心质量管理指导计划并指导、执行、判定和实施工作,实时监控各分支机构质量活动。
(5)能力验证业务管理系统:实现能力验证业务全链条数字化管理,以智能化、数据化的管理手段实现能力验证计划制定、专家库、在线发布、专家分派、样品制备和分发、结果在线发布、汇总和统计分析等功能。
(6)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对客户数据进行全面的收集、分析和管理,精准地了解客户群体的特征和需求。系统提供满意度调查、申投诉服务、智能客服等功能,结合人工客服以满足客户在不同场景下的需求,极大提升了客户体验。
(7)智能调度管控系统:通过实时收集和分析各种数据,利用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和算法来优化和管理任务调度,实时监控检测进度、设备状态、样品库存、任务流转等流程状态。运用大数据分析及机器学习技术ChatBI和ChatDoc,对历史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配合可视化管理与决策支持,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任务的高效执行。
(8)移动业务检测系统:基于移动终端的使用便捷性,提供在线和离线两种工作机制,解决现场采抽样、原始记录录入、提醒、审批、标签打印和地点定位等难点,打破了传统办公模式的时间和空间限制,以其高效、便捷、灵活的特点快速响应业务需求。
(9)产品库和方法库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检测能力库,涵盖药品检测、食品、水产品、农产品、纤检、质检、特检和计量等全部业务领域,覆盖实验室已拥有的能力标准数据,形成全面的检测能力库,为实验室对外提供整体检验检测解决方案奠定基础,真正实现检验业务规范化、标准化、无纸化管理。
(10)智能决策大数据分析驾驶舱:集成了海量数据处理、实时分析、智能决策与可视化展示功能的分析平台,对检测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挖掘,直观地展示实验室当前的运行情况,为中心提供全面、准确、实时的数据洞察和决策支持,提高决策效率,降低决策风险。1.3.3
业务协同后台业务协同后台以资质认定、ISO170
25、JJF1069等准则为基础,实现了10家分支机构的全流程数字化管理,涵盖业务流程、资源管理、质量体系、统计分析、移动业务和接口集成等6大方面。融合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AI)等新兴数字技术的管理新模式,为中心带来了管理效能的显著改进和提升。业务协同后台包括10个分支机构的业务子系统和科研管理系统:
(1)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业务管理系统:
覆盖了检定校准、型式评价、委托检验、监督抽查、计量评价五大类业务子系统,以及质量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三类管理子系统。功能特点:业务类型全面(强制检定/检定、校准/CNAS校准、测试、型式评价、委托检验、监督抽查、计量评价等);系统需求广泛(电子记录、电子证书、电子发票、仪器采集、支持多场所等);软件功能丰富(菜单600多个,功能点1000余项);多种终端适配(Windows电脑、国产适配电脑、平板电脑、手持终端、一体机、手机、标签打印机等);基础数据庞杂(业务信息、客户信息、方法信息、计量标准信息、设备信息等15类基础数据1450万条以上,数据文件13T)。系统实现了各项业务流程及相关管理流程的数字化、信息化管理。
(2)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业务管理系统:
包含检验业务主流程、数据标准管理、检验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检验资源全生命周期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物资管理、财务管理、办公系统管理等10个大模块,目前各模块全部投入使用。主要特点:集成了ELN电子原始记录以及电子报告模板功能,实现原始记录和报告的电子化;业务流转超期预警功能,减少报告超期率;集成了请假管理、车辆管理、信息化管理、科普工作管理等日常管理流程。系统已与税务、省抽等平台完成对接,实现了协同办公。
(3)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业务管理系统:涵盖4个质量管理体系、18个流程、472个功能模块,具体包含特种设备型式试验、特种设备委托检验、特种设备鉴定评审、锅炉能效分析、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劳动保护和危化品实验室检测、安全评价、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培训管理等业务流程。实现了业务受理、合同签订、业务实施、财务管理和客户管理的全闭环管理,以及机构资质、人员能力、检验检测设备、文件等检验检测质量要素的全面管理。
(4)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业务管理系统:
涵盖有源医疗器械、无源医疗器械、诊断试剂、药包材、电磁兼容、生物学、洁净室等全院所有检验业务。主要特点:业务覆盖全面(检验检测业务流程管理、实验室资源管理、质量管理、标准管理、核费收费管理、档案管理等);报告记录全流程管理,所有数据可溯源;集成了培训、标准管理、人员、技术档案等辅助管理流程;实现报告超期、设备计量校准超期提醒功能。
(5)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业务管理系统:
包含检验业务主流程、实验室资源管理、检验管理、抽样管理、样品管理、质量管理、静态数据管理、综合管理、物资管理、生物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工作任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综合查询、系统配置等15个模块,含900多个功能菜单。主要特点:业务类型全面(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委托检验、能力验证、新员工实操考核等);实现检验流程全面管控(资质管理、ELN受控、人员上岗证等);实现仪器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合成(已抓取25万条图谱数据);全面集成标签打印机、扫码枪、PDA、高拍仪、串口服务器等硬件设备。
(6)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业务管理系统:
包括标准化、质量管理、数字化、知识产权和认证五大对外服务业务。主要功能:标准在线购买、政府质量奖评价、标准化服务在线咨询、“辽宁优品”管理等。系统对所有业务流程进行了规范,加强了实验室管理,形成了数字化业务信息档案。
(7)辽宁省农产品及兽药饲料产品检验检测院业务管理系统:涵盖农产品、细菌耐药性、养殖投入品及农业环境等七大领域的检验检测业务管理,实现从样品受理、数据在线采集、报告自动生成到质量管理的全链条覆盖。针对人、机、料、法、环、测六大质量环节,开发了业务受理、检验检测、质量控制等七个模块、195个子流程,收载了七大领域3000余个报表模板。支持多场所适配,电子记录同时支持ELN模式和帆软模式,设置异机备份保障数据安全。
(8)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业务管理系统:涵盖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包材等全部业务领域,以及监督抽验、委托检验、技术服务、风险监测、疫苗批签发、注册备案检验、进口检验等所有业务类型,囊括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及部分与业务相关的行政管理。实现检测数据自动录入系统并进行数据处理和分析,各科室之间数据互通,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成本。
(9)辽宁省大容量计量站业务管理系统:包括业务模块、财务管理、资源管理、质量管理、数据标准管理、基础静态数据六个子系统及一站式服务平台。大容量计算检罐容积计算公式可灵活配置,支持复杂公式调整;与一站式系统对接,支持在线实时计算容量信息;提供移动端服务,支持手机端原始记录录入、计算、生成报告、审批等;实现报价表、传递单、原始记录及质量管理流程无纸化管理。(10)辽宁省纤维检验局业务管理系统:包含检验主流程、实验室人员管理(人员考核/培训)、仪器设备管理(设备采购/启用停用/量值溯源/保养维护/维修)、方法标准管理、实验室资源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管理(内审/管理评审/能力验证/质量控制/质量监督)、抽样管理、电子原始记录系统、检验报告管理系统等。实现了业务流程的标准化和自动化,建立了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具备严格的访问权限控制和全面的审计跟踪功能。(11)科研管理系统:涵盖科技项目管理、科技成果管理、科技资源管理、科技绩效管理等功能模块。将各类科技资源整合在以项目为核心的闭环数据体系中,为科研过程提供了高效便捷的管理手段,为科研人员提供了科技成果的展示平台和资源共享渠道。1.4
接口清单及对接外部第三方平台系统通过ESB平台支持与其他系统无缝集成,实现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主要接口及对接平台包括:1.4.1实验室仪器数据系统1.4.2
OA系统1.4.3财务系统1.4.4税务系统1.4.5电子签章系统1.4.6短信系统1.4.7银联系统1.4.8国家食品抽检系统1.4.9全国计量检定业务通用管理系统1.4.10国家化妆品风险监测信息系统1.4.11中检院生物制品批签发系统1.4.12国家化妆品抽检信息系统1.4.13国家药品抽检信息系统1.4.14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信息系统1.4.15辽宁省药监局智慧监管平台1.4.16辽宁省市场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系统1.4.17进口药品网络信息系统1.4.18国家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筹建电子报告签章系统1.5
当前系统规模用户数:系统覆盖中心及10个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并面向全省检验检测相关企业客户提供在线服务。数据量级:以计量院为例,业务信息、客户信息、方法信息、计量标准信息、设备信息等15类基础数据1350万条以上,数据文件13T。全系统数据总量涵盖中心各分支机构全部检验检测业务数据。业务峰值与并发:系统支持高并发访问,通过分布式部署、负载均衡技术,在高并发、大数据量环境下仍可稳定运行。1.6
运维边界说明本次运维服务范围覆盖(略)检验检测业务管理系统的全部25个子系统、979个模块、4(略)5个功能点。1.6.1
在本次运维范围内的内容一站式服务前台全部子系统(一站式客户服务外网门户系统、微信公众号系统、服务大厅系统、内网门户服务系统);集中管控中台全部10个子系统(数据标准管理系统、数据交换中间件系统、集中管理与监控系统、质量管理监管平台、能力验证业务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智能调度管控系统、移动业务检测系统、产品库和方法库管理系统、智能决策大数据分析驾驶舱);业务协同后台全部10个子系统(10家分支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及科研管理系统;系统涉及的数据库、中间件及基础软件环境的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系统与外部平台(税务系统、辽宁省抽检平台等)接口的日常监控与异常处理;系统功能优化升级、性能调优、安全保障、应急处理及运维文档管理等服务。1.6.2
不在本次运维范围内的内容政务云平台底层基础设施(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硬件)的维护(由政务云平台服务商负责);操作系统层面的维护(由政务云平台服务商负责);非本系统的第三方软件及硬件设备采购。运维服务方负责与政务云平台服务商进行必要的工作协调和技术对接,保障系统的整体稳定运行,但不承担政务云平台底层基础设施的运维责任。★2.总体要求随着(略)(以下简称中心)业务与检验检测业务管理系统的结合日趋紧密,系统是否正常、稳定运行直接影响了中心的日常业务和运转,同时伴随中心的稳步发展,各类管理需要通过系统相关功能的开发完善得以推进和执行。因此,(略)对中心检验检测业务管理系统的运维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需要有能够保障系统稳定运行的维护力量,另一方面需要有能够完成系统的优化、改进类需求技术服务的力量。因此,除基本运维支持服务外,须在功能优化、漏洞修复、应急保障、性能保障、重保服务、安全管理、运维巡检、业务培训等方面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技术支持服务,确保系统高可用性和业务连续性。★3.运维保障服务要求3.1
应用软件支持服务提供常驻现场的技术支持服务,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快速定位并解决用户操作问题和系统异常,保障系统正常、稳定运行。3.2
数据库软件支持服务3.2.1
提供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数据库深度巡检服务,巡检内容涵盖性能指标、空间使用、会话连接、错误日志、备份有效性等,并向采购人提交规范的数据库巡检报告。3.2.2
数据库发生异常时(包括但不限于响应缓慢、连接失败、数据损坏、死锁等),提供现场应急处理服务,在接到报障后30分钟内响应,直至故障解除、业务恢复。3.2.3
提供数据库数据的备份策略优化、日常备份检查及必要的数据恢复服务,确保数据可恢复性。3.3
功能优化服务3.3.1
根据采购人业务发展需求,对系统现有功能进行优化和完善。包括但不限于:界面交互体验优化、系统功能调整、报表及统计功能改进、数据导入导出效率提升等。所有功能优化须经过需求确认、方案设计、测试验证、上线部署的规范流程。3.3.2
协助采购人工作人员进行日常事件及问题处理,对事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将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办法及时告知相关负责人,共同完成系统配置变更和优化调整,并形成问题知识库。3.4
漏洞修复服务3.4.1持续跟踪系统已知安全漏洞和第三方组件漏洞信息,对发现的漏洞进行风险评估,及时提供修复补丁或临时规避方案。在接到漏洞修复通知后立即启动修复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复上线。3.4.2建立系统漏洞缺陷管理台账,对缺陷修复的内容、原因、影响范围、测试结果进行完整记录。3.5
应急保障服务3.5.1
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涵盖系统崩溃、数据丢失、网络中断、大面积病毒攻击等典型故障场景。3.5.2
配合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安全保障类攻防实战演习,检验团队响应能力,演练后形成总结报告并持续改进。3.5.3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须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流程,确保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核心业务功能。重大故障须在30分钟内向采购人管理层报告故障原因、影响范围及处置进展。3.5.4
应急处理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详细的故障分析报告,包含根本原因分析、临时措施、永久解决方案和预防措施。3.6
性能保障服务3.6.1提供系统性能保障3.6.2提供数据库及系统的性能调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SQL语句优化、索引策略调整、参数配置优化、内存及连接池调优等。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性能评估,出具性能分析报告,识别潜在瓶颈并提出改进方案。当系统响应时间超过预设阈值时,启动性能诊断和快速优化流程。3.7
重大活动保障服务(重保服务)3.7.1
在采购人确定的重大活动、重要业务高峰期、关键时间节点期间,供应商须提供重保服务。3.7.2
重保服务内容包括:提前一周进行系统全面健康检查与加固;重保期间安排技术骨干现场值守(必要时7×24小时);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建立快速决策和升级通道;每日向采购人汇报系统运行专报。3.7.3
重保服务具体时间安排和保障级别由双方提前协商确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降低保障标准。3.8
系统安全管理服务为保障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建立常态化、体系化的安全管理机制。3.8.1
安全管理总体要求提供针对操作系统、应用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及网络环境的综合安全检查方案,涵盖日常安全检查及阶段安全审计,形成明确、有效的工作流程和闭环管理机制,使系统运行进入良性安全状态。3.8.2
系统安全检查内容安全检查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3.8.2.1
执行日常安全巡检;3.8.2.2
每月执行一次全面安全审计,包括账户权限审计、登录日志审计、操作日志审计、安全策略合规性检查;3.8.2.3
对日常安检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解决结果,以正式渠道(书面报告或者邮件或信息系统工单)及时报告采购人相关负责人;3.8.2.4
对非软件原因造成的安全隐患(如操作系统漏洞、网络配置缺陷、环境问题等),主动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及技术方案;3.8.2.5
配合采购人完成年度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第三方安全审计等相关工作。3.9
运维巡检服务3.9.1
制定标准化的运维巡检计划,明确巡检对象(应用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服务器资源、备份系统等)、巡检指标、巡检频率和告警阈值。3.9.2
提供每日自动巡检和每月人工深度巡检相结合的机制。异常信息实时告警;每月人工深度巡检须形成书面巡检报告,提交采购人审核。3.9.3
巡检报告中须包含系统运行趋势分析、风险预警、容量预测和改进建议。3.9.4
建立巡检发现问题的跟踪闭环机制,对问题进行分类分级,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直至问题关闭。4.
专业培训服务4.1
培训服务是指在运维服务期内,向采购人提供应用软件系统、数据库软件系统、运维管理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两种形式。4.1.1
集中培训:由供应商提供教材、师资、教室及必要的实验环境,一般安排在供应商培训采购人或双方协商确定的场地。每年提供不少于1次集中培训,每次培训时长不少于1天,免费培训(不含交通、食宿费用)名额不少于5人次/年。培训内容应包含系统管理员培训、业务操作培训、数据分析与报表制作培训等。4.1.2
现场培训:指在系统巡检、故障处理、功能更新等现场服务过程中,结合实际操作环境进行的针对性培训。由采购人提供场地,供应商结合具体案例,就故障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类似问题预防措施、新功能操作方法等内容进行现场讲解和操作指导。现场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4.2培训效果评估:每次培训结束后,须通过考核或问卷调查方式进行效果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培训改进的依据。培训资料(含课件、操作手册、视频教程等)须全部交付采购人留存。4.3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提交年度培训计划。★5.
文档管理与信息支持服务5.1提供日常安全检查相关记录,包括巡检日志、安全事件台账、整改记录等,按月归档提交。5.2提供运维期间系统维护日志,包含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维护人员、影响范围、结果确认等信息,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可追溯。5.3提供培训中各类技术支持文档,包括培训教材、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答(FAQ)、系统配置手册等,并保持与系统版本同步更新。5.4系统发生变更后,在7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应文档,包括系统架构图、数据字典、接口文档、部署手册、运维手册等。5.5提供年度运维服务报告,全面总结全年运维工作、系统运行指标达成情况、问题统计分析、服务响应时效、改进措施及下一年度运维建议。年度报告须在服务期满前15个工作日提交。5.6建立运维知识库系统(或共享文档库),将日常积累的故障处理经验、操作规范、注意事项等持续沉淀,供双方技术人员共享查阅。★6.系统清单序号
功能名称
6.1.一站式服务前台
6.1.1一站式客户服务系
6.1.2一站式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APP系统
6.1.3一站式服务大厅系
6.1.4中心内网服务平台
6.2
集中调度与管控系统
6.2.1数据标准管理系统
6.2.2数据交换中间件系统
6.2.3中心集中管理与监控系统6.2.4中心质量管理监管平台6.2.5能力验证业务管理系统6.2.6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6.2.7智能调度管控系统
6.2.8移动业务检测系统
6.2.9产品库和方法库管理系统6.2.10智能决策大数据分析驾驶舱系统
6.3“业务协同”服务后台
6.3.1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业务系统
6.3.2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业务系统
6.3.3辽宁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院业务系统
6.3.4辽宁省食品检验检测院业务系统
6.3.5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业务系统
6.3.6辽宁省大容量计量站业务系统
6.3.7辽宁省纤维检验局业务系统
6.3.8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系统6.3.9辽宁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系统
6.3.10辽宁省农产品及兽药饲料产品检验检测院系统
6.3.11科研项目管理系统
6.3.12软件接口对接
★7.服务人员要求7.1
运维服务要求供应商派驻现场实施和开发的运维工程师不少于6人,同时需要9名远程运维人员进行协助,指定一人为项目经理,负责统筹项目运维工作,服务协调、资源调度和质量管控。现场驻场6名人员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的实施、研发、运维经验。(公司提供承诺函,并提供6名驻场人员的本单位关系证明材料。)7.2供应商提供驻场运维服务。提供7×24
小时运维服务响应机制,运维人员通过电话、远程工具等方式待命。按采购人考勤制度管理,工作日驻场人员全日制在岗,节假日按照采购人要求安排值班人员提供运维服务。除特殊情况并经采购人同意外,工作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7.3运维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及操作守则。在合同期间内更换项目经理需提前1个月向采购人提交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做好交接工作。驻场人员不胜任运维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进行人员更换。如果未经采购人同意更换项目经理,每更换1次,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总金额1%。★8.维保服务范围8.1
提供的运维服务对应范围为本技术要求第6项“系统清单”及其相关配套的资源等。8.2第三方接口对接开发工作,不另行收费。第三方接口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应用系统,政府管理部门文件、政策要求的对接、改造等。★9.
服务考核与质量保障9.1供应商须承诺关键服务指标:故障响应时间不超过30分钟,影响系统使用的,当天解决;功能优化的,一般情况一周内解决,紧急情况3天解决。9.2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服务质量评价,评价维度包括响应及时性、问题解决率、服务态度、文档规范性等。评价结果作为合同是否续签的重要参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运行一年后,成交供应商能够完全履行合同要求,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不超过三年,一年一签,付款方式及条件不变。如果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到期后终止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20日23时59分至2026年08月2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响应文件(自愿)递交到(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愿递交加密备份响应文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邮箱地址:
(略)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36490(略)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春艳、赵子淇、石增良、齐俭
电话:
(略)-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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