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略)数字化阅卷系统等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略)数字化阅卷系统等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略).(略),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数字化阅卷系统等购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略)数字化阅卷系统等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略)数字化阅卷系统等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
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9时00分到2026年10月23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招投标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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