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影视资料存储服务器项目(第三次)招标公告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18 14:11:22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采购影视资料存储服务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采购影视资料存储服务器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00

最高限价(元):(略).00

采购需求:

查看

采购影视资料存储服务器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7日内完成安装、调试,交付采购人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8日18时00分至2026年08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⑴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⑵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现场递交(密封要求见第一章二总则17.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可加密的U盘(如采用普通U盘需将文件加密),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备份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递交,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应与备份文件中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供应商仅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因未按时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⑶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

⑷投标报价解密需在3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⑸如遇使用障碍,请咨询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服务热线:400-128-8588。

⑹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邮箱地址:

(略)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志国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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