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清凉峰管理局2026年视频监控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略)11226(略)15-ZJHSLA2025-022
项目名称:清凉峰管理局2026年视频监控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清凉峰管理局
2026年视频监控维护项目主要内容:为加快形成清凉峰保护区防火、防盗等综合防控预警体系,根据(略)以“预防为主、防灭结合
”为方针,实现“事前、事中、事后
”全过程、全方位、一体化动态管控和决策辅助支撑为目标任务,现需要对清凉峰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和改造,以原基础监控设备和防火设备等为支撑,在应对保护区森林火情、动植物偷盗、林木偷盗、人员失踪等应急突发事件中,确保保护区视频“全可用、全联网
”,实现防火、防盗等防控现场视频复合、视频指挥、快速调度、火险预警等功能,提高综合防控管理的指挥水平。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底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建筑企业资质标准》。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6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白泥路
723
号语岸澜庭营业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
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
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
号)已分别于
2022年1月29日、
2022年2月1日和
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
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
”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
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采购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2)电子交易的说明:
①电子交易: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
”,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
”;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
户端
”进行下载并安装;③采购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
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④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
”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
”、“导入投标文件
”、“标书关联
”、
“标书检查
”、“
电子签名
”、“生成电子标书
”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⑧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
1
份。备份响应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第
15
点—“备份响应文件
”;⑨响应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
”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文件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
(3)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与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严宇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8
质疑联系人:赵东武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潘一庆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9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联系人:朱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略)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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