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执法支队大件运输许可智能核验试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执法支队大件运输许可智能核验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执法支队大件运输许可智能核验试点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
1.项目基本概况:根据乌鲁木齐执法支队大件运输道路通行监管工作实际情况,结合辖区现有治超信息化基础条件,本次大件运输智能核查点建设项目涵盖大件运输站点核查软件开发部署、智能核查卡点设施建设、系统集成实施与联调接等内容。功能方面依托信息化、智能感知技术对采集的货运车辆动态称重、外形轮廓、号牌识别、通行抓拍等各类信息进行集约化处理,依托业务系统实现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核查工作智能化、规范化管理,重点完成大件运输智能核查站点软件开发、搭建
“动态称重
+
轮廓扫描
+
视频识别”
一体化智能核查卡点,完成核查软件与前端感知设备、原有信息化设施的集成调试,同时实现新疆大件运输许可管理系统的数据互通、业务联动。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乌鲁木齐执法支队大件运输车辆现场核验能力、智能比对核查水平与应急处置效率,规范大件运输现场执法流程,强化违规大件运输车辆通行管控,防范大件运输超限、超尺寸违法通行风险等
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核心建设内容包括一处智能核查点及一套站点软件。
(1)智能核查点选址于关键货运通道节点,集成部署高精度动态称重、三维激光扫描及高清车牌识别等智能感知设备,实现对通行大件运输车辆的总重、轴重、外廓尺寸、车牌等信息进行全天候、非接触式自动采集,并通过边缘计算单元进行实时数据处理与可靠传输。
(2)大件运输站点软件主要承担前端感知设备采集原始数据的接收、清洗、解析与规范化处理工作,完成多源异构数据汇聚融合;同时承担站点业务管控职能,对站点运行状态、设备在线情况开展统一管理,并将经过标准化处理后的有效测量数据稳定、实时上传至上级大件运输监管平台,支撑上层业务调度与综合研判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日;质保期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略);翔晟CA服务热线(略);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略);翔晟CA服务热线(略);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
CA
服务热线
4000921999;翔晟
CA
服务热线
(略)。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略)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略)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华
电话:(略)
附件信息:
乌鲁木齐执法支队大件运输许可智能核验试点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11(定).pdf
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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