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市政信息管线改造提升运营项目光传输骨干网建设子项目|项目编号|YG26QG005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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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项目类型|货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行业分类|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
|资金来源|国有100%|-|-|
|项目概况|为响应国家、省、市、区四级政策部署要求,满足龙华区“数字经济先行区”建设对高速可靠网络底座及安全数据支撑的需求,解决龙华区重点片区上行带宽瓶颈突出、网络架构适配性不足、数据安全共享机制缺失等现实问题,我公司拟围绕光传输骨干网建设、隐私计算平台两大核心及其他业务安全需求,并叠加量子加密安全能力,构建覆盖龙华区七大重点片区和全区政府服务的超高速、高可靠、智能化光纤基础网络,为龙华区产业数字化转型与创新发展、智慧城市建设与管理升级、以及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供给,提供坚实、安全、泛在的网络基础保障。|-|-|
|公告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市政信息管线改造提升运营项目光传输骨干网建设子项目|-|-|
|公告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发布时间|2026-09-01
22:00至2026-09-17
14:00|-|-|
|公告内容|深圳市龙华区市政信息管线改造提升运营项目光传输骨干网建设子项目|-|-|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深圳市龙华区市政信息管线改造提升运营项目光传输骨干网建设子项目|标段编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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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总价|-|-|
|采购控制价(元)|(略).87|-|-|
|采购控制价(大写)|叁仟贰佰柒拾壹万玖仟捌佰零肆元捌角柒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缴纳保证金|否|-|-|
|是否评定分离|是|-|-|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交货期(天)|120|-|-|
|交货期说明|本项目开工时间以采购人出具的正式开工令为准,项目总工期为120个自然日,工期包含货物备货、安装调试、光缆铺设及本项目全部相关工作。|-|-|
|招标/采购范围|深圳市龙华区市政信息管线改造提升运营项目光传输骨干网建设子项目|-|-|
|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7.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如有)等相关人员近3个月(2026年6月至8月)社保缴交凭证证明,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政府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若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需提供成立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相关人员社保凭证按实际缴交情况提供;若为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若因投标人使用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围标串标被发现的,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可依法追责。|-|-|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9-01
22: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9-17
14:00|
|质疑截止时间|2026-09-12
14:00|澄清答疑截止时间|2026-09-14
14: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9-17
14: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开标时间|2026-09-17
14:00|-|-|
|开标地点|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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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润城社区人民路36号1101|
|采购单位|联系人|袁伟鉴|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对外监督人员|无|
|采购单位|对外监督电话|无|
|采购代理单位|代理单位名称|(略)|
|采购代理单位|代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社区大和路288号宝观城锦鲤大厦办公楼22楼|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袁工|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电话|(略)3|
温馨提示
1.本采购项目在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实施,采购信息的真实性由采购人负责,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ygcg.szexgrp.com/yhzn)获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文件,熟悉平台操作流程;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需事先安装平台电子文件编制工具,请通过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https://ygcg.szexgrp.com/yhzn)处下载安装。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异议时限内通过平台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线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在线答复。
3.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为全流程招标采购项目提供投标保证金代收代管服务,供应商选择采用现金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应通过平台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如供应商直接银行转账至采购人账户,相关资金风险与交易平台无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对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或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采购人须严格遵循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组织招标采购。采购人未按要求执行,如未正确选择交易平台等,相关后果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5.平台客服热线(略)9,转接依次按5,按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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