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某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数据开放共享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省份:北京
内容: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一、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2日09时30分。
1.3采购内容:某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数据开放共享平台项目,采购预算为(略)万元(含税),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中的采购需求。
1.4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40日历日内。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略)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2日9时30分。
6.
其他
6.1
本项目不涉及。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
邮箱:(略)
联系人:刘工
手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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