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2027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2026年-2027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6年-2027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
(1)基础数据维护:功能科目、基础数据信息项变更时,业务科室对基础数据提出的要求,驻场运维工程师按照上级业务系统的规范性和历史数据相关性,完成基础数据及信息项维护。例如年中要变更预算单位名称,需要查询数据是否被使用并优先处理在途数据,然后再做单位名称的变更;
(2)问题处理:项目负责人总体负责,驻场运维团队通过座机电话、移动电话、即时通讯手段,提供7*24小时服务,含法定节假日值班值守;建立日常业务咨询,提供5*8小时现场处理服务(特殊原因需提供无偿加班服务)。驻场运维工程师为科室业务人员提供系统操作讲解;负责解决预算单位日常业务咨询及问题解答。驻场运维团队归纳操作讲解的内容,对近期预算单位系统操作存在的普遍问题进行梳理,及时完善和更新系统操作手册,提高操作手册的可读性和实时性;
(3)梳理知识库:日常问题汇总、汇报,按月向预算科、国库科、各业务科室、信息网络科提供《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问题汇总表》,对于共性问题、重复性问题,整理到知识库给后期系统优化及功能修改提供基础数据依据,以及方便用户自行排查解决问题;
(4)基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各商业银行财务专员及相应科技人员建立有效的联系,确保支付业务流程顺畅。(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
(2)(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6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略);翔晟CA服务热线(略);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有意向参与新疆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CA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CA。(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链接:
http://u3v.cn/5F3afc)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
(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
5、如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交易规则调整,以最新要求为准。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略)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略)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略)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略)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和谐国际广场G座1906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先生、张先生
电话:(略)
附件信息:
2026年-2027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运维服务.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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