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数据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运维项目澄清公告[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答疑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21 11:21:48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数据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8月14日

二、澄清(修改)信息

澄清(修改)事项:/

澄清(修改)内容:

|序号|澄清(修改)项|澄清(修改)前内容|澄清(修改)后内容|

|:-----:|:-----:|:-----:|:-----:|

|1|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5:报价明细一览表(服务类)/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报价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

4.▲报价文件要求:本项目包含物业服务与展厅管理服务两部分,其中物业服务最高限价为(略),展厅管理服务最高限价为9(略)。磋商响应方须对物业服务和展厅管理服务两项分开报价,两项报价合计金额作为投标报价总金额。|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报价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2.报价要求:项目费用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工程费、工时费、服务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及其他一切费用。

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

澄清(修改)日期:2026年08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6

质疑联系人: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略)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宝石一路3号(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柯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3

质疑联系人:张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略)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略)6(投诉专用电话)

想要查看详情?

请扫码进入ICT标局小程序或关注ICT标局公众号查看

ICT标局小程序二维码

ICT标局小程序

ICT标局公众号二维码

ICT标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