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少陵河监控监管体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巴彦县少陵河监控监管体系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巴发改[2026]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巴彦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少陵河监控监管体系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2.2主要建设内容:新建高点视频监控点位32处、低点液位监测监控点位56处、监控监管平台1个。改造既有建筑建设指挥调度中心、自动化实验室,改造建筑面积338.04平方米。
2.3计划工期:
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2月30日,共92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巴彦县少陵河及少陵河支流(漂河、大小猪蹄河、泉眼河)沿线与哈尔滨市巴彦生态环境局内。涉及黑山镇、华山乡、龙庙镇、丰乐乡、兴隆镇、德祥乡、西集镇、巴彦镇、万发镇、镇东乡、洼兴镇、龙泉镇共12个乡镇。
2.5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实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招标控制价:共计(略).(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
潜在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对应专业的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3拟派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6年6月-2026年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质检员)1人(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6年8月28日18时00分至2026年9月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9时3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巴彦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涵
电话:(略)2
招标人:(略)
联系人:罗兴宝
电话:(略)6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侯爵
联系电话:(略)5
电子邮箱:(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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