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奇村镇加禾村、明望村、赵家庄村实施雨水排放系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人为(略),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奇村镇加禾村、明望村、赵家庄村实施雨水排放系统建设项目设计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内容:奇村镇加禾村、明望村、赵家庄村实施雨水排放系统建设项目设计,具体要求以本询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为合法纳税人,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5、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在本单位任职。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供应商购买询比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报价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任意一次的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报价截止时间前近一年任意一次的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完整的财务报表、企业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注:上述资料须被授权委托人携带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并胶装成册到现场购买询比文件。供应商递交的证件,资料或印章有造假嫌疑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行承担。
五、询比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6年08月17日至2026年08月19日
(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小店区长风大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3、询比文件售价:3(略)/本;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采购代理:(略)
联系人:赵超丰、张建新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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