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白江区工业领域人工智能智能体创新中心项目(项目名称)采购(软硬件及服务)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青白江区工业领域人工智能智能体创新中心项目(项目名称)采购(软硬件及服务)标段已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青白江区工业领域人工智能智能体创新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青审批建〔2026〕5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以资本金形式注入)、企业自筹、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审批建〔2026〕5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略)。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1.3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青白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建设云基础设施1套,模型训练集平台1套,行业模型孵化平台1套,以及企业应用场景、运营管理平台等核心能力体系2个,落地五大领域30余项行业场景模型,配套交换机、安全设备、具身智能硬件等共120余套设施设备,依托现有675平方米场地进行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应用示范基地,用于项目运营管理及技术运维,不涉及新增存储和算力。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文件、经评审的采购清单中的全部软硬件设施集成设备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清单》,项目全部建设内容通过招标人或相关有权单位(如有)最终验收合格并移交后视作承包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
2.3供货周期:730日历天。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目标:①提供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最新颁布的相关质量标准及规范;
②提供的所有内容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情况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③提供的所有内容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且完全符合国家规范,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
④提交的所有内容应附有此类产品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等相应文件;
⑤提交的产品必须以双方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
⑥提供的产品须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
⑦提供的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
2.6标段划分:采购(软硬件及服务)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规模、招标控制价、供货周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须为
☑其他: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财务要求: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3.1.5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生产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1至3个)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7(略)的信息化建设类似业绩;
3.2其他要求:无。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条件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
2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具体数量)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9月1日起,使用CA数字证书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www.cdggzy.com)(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23日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www.cdggzy.com),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3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
http://ggzyjy.sc.gov.cn、www.cdggzy.com)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邮编:610300
联系人:黄宇杰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邮编:610041
联系人:杨双全、唐靖、张飞阳
电话:(略)
2026年8月24日
注:
(1)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清单)约定为项目审批名称(以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
(2)如未划分标段,“
标段”填写为“
/
标段”,如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3)“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应明确本次招标的详细范围和内容;
(4)如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以及投资额(或招标控制价)。
(5)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但绿化工程除外。
(6)招标人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仅限于项目内容、规模、应用类型、生产工艺等方面,且应符合本次工程招标的内容。类似业绩中设置的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的相应指标。类似工程业绩的时限不少于3年;类似业绩个数不得超过3个。
(7)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资格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不得限制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资质类别数量。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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