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最新招标)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非现场执法模块建设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
一、招标条件
本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非现场执法模块建设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略).(略),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为(略).(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非现场执法模块建设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非现场执法模块建设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规模符合国家
现行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无持续经营风险;
4.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办公设备、专业技术团队、服务能力及同类项目服务从业经验,能够独立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
容;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凭证即可,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业重大违规失信行为(需提供书面卢明);
7.企业经营状态正常,无停业、注销、异常经营等状态,具备持续履约能力;
8.法律、行政法规及本项目采购要求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的结果为准,查询时点为开标
当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将本项目服务内容分包、转包给第三方。
(一)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要求
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14日09时00分到2026年08月18日17时00分
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略),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1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1日14时00分
招标公告发布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邮箱:(略)
联系人:刘工
手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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