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智能生产数据整合及应用项目-废烟废弃原料管理及复烤、制丝车间现场管理应用开发(招标项目编号:(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略).2(略)(人民币,不含税)。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紧扣玉溪卷烟厂数智化战略,旨在通过智能生产数据整合及应用建设,补充现有废烟废弃原料管理及复烤、制丝车间现场管理的不足,实现车间管理能力的有效提升。通过构建准确的“生产数据链”,打造智能制造应用场景,提升数字车间的数据应用能力。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开展精品线B线数采和生产管控系统搭接,在玉溪卷烟厂制丝数采基础上进行改造,完成精品线B线数采,包括点表梳理、数采实施、数据存储和服务,然后在玉溪卷烟厂MES系统基础上进行改造,完成精品制丝B线生产过程管理功能扩展,实现B线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产耗管理、设备管理等业务功能需求。深挖车间现场管理应用,实现废烟废弃原料的全过程管理、复烤关键工序在线异物识别和剔除、复烤制丝在线水分仪比对校验。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略)智能生产数据整合及应用项目-废烟废弃原料管理及复烤、制丝车间现场管理应用开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略)智能生产数据整合及应用项目-废烟废弃原料管理及复烤、制丝车间现场管理应用开发: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1.3财务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
(2)提供近两年(2024-2025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中不能有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
说明: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投标人提供2024年至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审计报告验证码。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包。
3.1.6其他资格要求: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团队人员在项目服务期内以下人员至少8人须进行全程驻场,人员须包含:
(1)主要人员:主要人员之间不得兼任。
①项目负责人1名(须专职,且全程驻场,计入驻场总人数);
②技术负责人1名(可兼职,全程驻场,计入驻场总人数);
③安全负责人1名(可兼职,全程驻场,计入驻场总人数);
(2)其他人员:
其他人员之间不得兼任,可由“主要人员”中: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兼任:
①软件开发人员至少5人(全程驻场,计入驻场总人数);
②数据算法人员至少1人(全程驻场,计入驻场总人数);
③硬件工程师至少1人(全程驻场,计入驻场总人数)。
(3)服务期内所有驻场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驻场。
(4)驻场人员均须提供2026年3月1日至今连续3个月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复印件,成立不足3个月的单位或入职不足3个月的员工提供成立后或入职后的全部投标人为其参保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3.1.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在该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项目中投标和代理投标。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9月21日17时00分00秒---2026年9月29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4.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
4.2登录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的请先注册(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所有项目)。
4.3登录后查找并参与本项目,按提示完成购标申请,并点击“立即投标”进入“我要投标”界面,勾选需要参加的标包。
4.4勾选对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并选择标书费支付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提交支付记录,即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费用的,无法获得招标文件,且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资格。关于平台注册、登录、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业务具体操作详见“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操作指南。咨询内容涉及应保密的项目信息的,平台不得泄露)。
4.5获取招标文件费用:
0元/项目。获取时,文件获取登记表、招标代理公司邮箱请与招标代理公司联系获取,联系电话:(略)7。
招标文件获取的相关要求以及招标代理公司工作邮箱请通过“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自行查阅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
5.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最终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电子采购平台”提供的中烟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之前完成CA证书的办理,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登录后“平台-我的工作台”中“CA申请”和“CA申请帮助”查看,也可拨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400-903-3236进行咨询。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2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6.1开标地点:中烟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
6.2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本项目采取“集中解密”方式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投标文件解密后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签字确认开标内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的投标人视为认可开标过程。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项目地点:(略)(甲方指定地点)。
7.2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7.3出资比例为:100%。
7.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5服务期限:在接到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后58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不含试运行)。其中,部分软硬件(数据采集组件,二级存储,复烤关键工序在线异物识别和剔除设备中的超高像素工业摄像模组(含补光系统)、图像处理工作站、显示一体机含声光报警设备、交换机,废烟废弃物称重及配套管理设备模块中的硬件,水分仪校验扫码采集PDA模块中的硬件)须在甲方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其余软硬件须在甲方发出供货通知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7.6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的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及验收规范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7.7质保期:项目质保期为12个月,自项目单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需提供包括驻场技术支持团队在内的7×24小时快速响应服务。
7.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烟电子采购平台”“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略)规范管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刘工、李工、张工、杨工、蒋工、苏工
电话:(略)7
电子邮箱:(略)
请扫码进入ICT标局小程序或关注ICT标局公众号查看
ICT标局小程序
ICT标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