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院区智慧竖井维保服务(二次)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中心院区智慧竖井维保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00
最高限价(元):(略).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其中,施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2日
08:30-11:30起至
2026年10月16日13:30-16:3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略)招标代理部)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参与的,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提供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进行现场领取。
售价:5(略)/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略)((略)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略)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官网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纪检监督电话:(略)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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