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高阳县电动自行车前端感知设备建设(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和更正。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09日08点45分2026年09月09日08点45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高阳县电动自行车前端感知设备建设(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项目名称:高阳县电动自行车前端感知设备建设(二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略).76
最高限价:(略).76
采购需求:高阳县电动自行车前端感知设备建设(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detail#null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并调试安装完毕;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2.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8日至2026年08月24日,
00:00-12:00-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和更正。
方式:其它;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9月09日08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五、开启;时间:2026年09月09日08点45分;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有意愿的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供应商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办理数字证书(CA)。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供应商凭CA密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采购文件,下载成功则视为报名参与成功。若经开标现场查验供应商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中的《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供应商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供应商延误自行负责。(技术支持电话:
(略)7或400-998-0000,河北CA技术服务电话:400-707-33
55)。
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双盲评标形式开展评审活动。
4、本项目监督部门:高阳县财政局;电话:(略);邮箱(略)。
5、本项目使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供交易主体使用。
6、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
采购人:高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系人:沈鹤松,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天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天惠,联系电话:(略)。
7、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高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关);地址:保定市高阳县迎宾路88号;联系方式:沈鹤松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天华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保定市云杉路131号向阳驿A座;联系方式:刘天惠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天惠
电话:(略)
免责声明: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页面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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