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安徽子项目链路租赁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安徽子项目链路租赁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
609
号
中标(成交)金额:(略).3(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安徽子项目链路租赁;服务范围:本次项目为通信专线及5G专网线路租赁服务采购,具体需求如下:全省范围内带宽4Mbps台站通信专线75条,带宽50Mbps台站通信专线5条;同时租赁5G专网线路80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华、周能强、周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的78%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46.2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93.69。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略),节假日休息)向(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联系电话:(略)9,电子邮箱:(略)。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谷主任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9、(略)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晨晨、羿志朋
电话:(略)9、(略)6
附件:
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安徽子项目链路租赁成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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