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前提下,对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智能检测系统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智能检测系统开发项目
中标单位:(略)
中标金额:(略).6(略)
主要标的:
|标段|项目名称|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
|1|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智能检测系统开发项目|(略)|(略).6(略)|
根据公司招采制度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说明: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其他该项目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招标人和下列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反映,反映意见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个人名义的需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附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略)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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