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2026年度视频平台项目无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 终止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17 17:38:46
正文内容

(略)2026年度视频平台项目(项目名称)(略)2026年度视频平台项目(包件名称)

无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包件编号:(略)

一、评审情况

经评审小组评审,本项目无候选成交供应商。

二、其他

无候选成交供应商原因说明:

1)武汉飞幕印象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资格评审不合格

其原因和依据为:

①该供应商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无法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询;②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包含“以中选的前2

家供应商分项报价表(不含税单价)按其中一家最低报价(不含税单价)作为本次中选价格(不含税单价)签订并执行合同”内容的承诺函。该供应商资格评审不合格,不进入后续评审环节。

经评审通过资格审查或否决性条款审查(指在供应商须知中已集中列示的否决项或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情形的核查认定等)的供应商不足4家,采购失败,本项目无候选成交供应商。

三、异议与投诉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给异议人书面说明原因。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

异议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单位的采购监管机构投诉。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黄文娟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潘子铭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3.监管机构:(略)

联系人:陈萌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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