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配备电子卷宗处理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中官
1(略)(略)64947447
报价起止时间:2026-10-11
14:05-
2026-10-14
20:00
采购单位:(略)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
|扫描仪|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扫描仪;
电子卷宗处理设备:1.国产品牌,支持国产操作系统(如统信UOS、银河麒麟等)及Windows操作系统。
2.扫描幅面:A4。
(略).扫描功能:支持彩色扫描、双面扫描,支持自动进稿器;
4.扫描速度≥50ppm
/
100ipm;
5.分辨率:支持600dpi;
6.内存容量≥256MB。;售后承诺:1.提供原厂质保,质保期5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所有零配件及维修费用全免,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无条件更换同型号产品。
2.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一般故障4小时内完成维修,严重故障24小时内完成维修。如需更换配件,配件到达后24小时内完成更换。;采购人需求描述:请严格遵循采购需求附件要求,以确认是否符合本此采购要求的产品。技术参数需遵循主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投标人在竞价活动中提供的任何材料需真实有效,若提供任何虚假材料,以及竞价产品的技术参数不如实说明,其投标无效。;
次要参数要求:|8台|(略).00|-|
买家留言:-
附件:配备电子卷宗处理设备采购需求及要求.WPS
响应附件要求:1.提供本采购参数要求的符合参数要求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需盖单位公章。
2.提供报价一览表(格式自拟),需盖单位公章。
(略).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需盖单位公章。
4.任何未按要求上传文件,采购方有权驳回中标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5.如未能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供货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货款。凡有贴牌、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的行为、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并且保留追诉的权利。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2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伊州区
西河区街道
按采购人要求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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