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武汉⾄南京干线光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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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略)(招标文件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武汉至南京干线光纤使用权采购
项目
三、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常青路158号
中标(成交)金额:(略).0000000(万元)
四、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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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略)|(略)武汉至南京干线光纤使用权采购项目|提供武汉至南京4芯G.655长途干线光纤线路,武汉、黄石、九江、安庆、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南京等城市中乙方机房至甲方机房8芯(双向共8芯)引接光纤线路,以及武汉至南京1条1G应急电路;在鄂州、阳新、彭泽、东至4个乙方机房内分别提供一个独立机架供甲方安装设备。对上述线路提供维护服务,对4个安装在乙方机房的甲方设备提供托管服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丽红、卢孝德、雷红秀、姜影波、向建君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招标文件文件要求收取。
本项⽬代理费总⾦额:按招标⽂件规定执⾏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
其它补充事宜
如对本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异议联系人:彭佳
接收邮箱:(略)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
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提出;
(6)
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略)
联系方式:张先生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彭佳
(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佳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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