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凤凰街道、月河街道等地区数据治理更新部分工作协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
|1|磋商响应总价:(略)(元)|(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1号楼19层1901-1号|87.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
|1|凤凰街道、月河街道等地区数据治理更新部分工作协作服务|-|协作完成约950平方千米范围交通运输、院落、建(构)筑物等更新矢量数据治理的部分工序。|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有威(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诸葛穆军,裴红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6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即:成交金额的0.97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67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许欢
质疑联系方式:(略)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海英,金婉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5,88219719
质疑联系人:曹红
质疑联系方式:(略)2
3.
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附件信息:
26663CS推荐情况报告.PDF
1.2M
供应商未成交情况说明.doc
15K
26663CS凤凰街道、月河街道等地区数据治理更新部分工作协作服务--备案稿.doc
992.4K
中小企业声明函
203.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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