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城安院信息化技术支撑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G26QD0048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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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项目类型|服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项目行业分类|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
|公开方式|邀请|-|-|
|资金来源|国有100%|-|-|
|项目概况|为加强采购人对信息化系统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持续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现拟开展本次采购工作。本次采购旨在通过引入专业力量,支撑信息化项目全链条技术开发,实现增强成本管理的弹性和灵活性,有效控制项目投入风险,降低管理成本。确保后续项目开发及运维保障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推进,为信息化项目的稳定运行与持续迭代提供坚实支撑。|-|-|
|邀请函名称|城安院信息化技术支撑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邀请公告|-|-|
|发送时间|2026-08-20
18:00至2026-08-26
10:00|-|-|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城安院信息化技术支撑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标段编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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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单价|-|-|
|采购控制价(元)|(略)|-|-|
|采购控制价(大写)|(略)|-|-|
|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是否缴纳保证金|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服务期(天)|365|-|-|
|服务期说明|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如服务期满合同总额尚有剩余,则合同期顺延,直至合同总额用完为止,顺延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招标/采购范围|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信息化人员,涵盖产品管理、UI开发、数据分析、前后端开发等人员,支撑采购人开展信息化技术支撑服务,服务期限12个月。|-|-|
|资格条件|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以分支机构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同时加盖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3.不得与采购人存在违背商业惯例的非诚信行为、经济纠纷、相关诉讼等情况,潜在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的相关负责人存在上述情况的,采购人有拒绝其参与响应的权利。(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息公示”栏或其他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网站截图)
5.未被列入城安院集团“黑名单”供应商,以城安院集团供应商管理平台(https://gys.szsti.org:8081/#/)公示的“黑名单”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资料)|-|-|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6-08-20
18:00|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8-25
18:00|
|质疑截止时间|2026-08-25
18:00|澄清答疑截止时间|2026-08-26
1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08-26
1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开标时间|2026-08-26
10:00|-|-|
|开标地点|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邀请单位信息
|序号|邀请供应商|
|:-----:|:-----:|
|1|(略)|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名称|(略)|
|:-----:|:-----:|:-----:|
|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三路18号博盈大厦1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人|薛工|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对外监督人员|无|
|采购单位|对外监督电话|无|
温馨提示
1.本采购项目在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实施,采购信息的真实性由采购人负责,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ygcg.szexgrp.com/yhzn)获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文件,熟悉平台操作流程;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需事先安装平台电子文件编制工具,请通过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https://ygcg.szexgrp.com/yhzn)处下载安装。
2.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异议时限内通过平台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线提出,采购人/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在线答复。
3.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为全流程招标采购项目提供投标保证金代收代管服务,供应商选择采用现金银行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应通过平台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为“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如供应商直接银行转账至采购人账户,相关资金风险与交易平台无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对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或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采购人须严格遵循项目所在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组织招标采购。采购人未按要求执行,如未正确选择交易平台等,相关后果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5.平台客服热线(略)9,转接依次按5,按1(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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