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工控系统维修及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工控系统维修及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已落实,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略)工控系统维修及能力提升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
内的工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大屏系统进行维保、维修,提供预防性维修、急抢修、安全联锁测试及定期试验等工作。
内容涵盖
DCS、PLC、单片机组成的控制系统的安全联锁测试、故障检修、应急抢修;大屏系统的预防性维修、故障处理、投屏模块及通讯故障检修、多屏处理平台故障处理、屏幕显示单元维护保养等;工控机、服务器、触控一体机、触摸屏、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工控设备软件、硬件维修以及提供部分备件;工控系统所组成的硬件及软件部分故障维修;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大屏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预防性维修、纠正性维修,应急抢修、故障分析、技术改进等工作。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1)现场工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大屏系统设备设施定期维保,所涉及的设备清单详见表1,表2;
应急抢修等),具体包含维修准备、维修实施、工完场清,维修后试验,工作内容清单详见表3;
(3)提供本项目所需备品备件,见表4:
(4)提供开准备工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大屏系统检修工器具(含专用工具),见表5;
(5)从事工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大屏系统检维修工作所需要的脚手架、起重机械、工装、各类安全措施等均由乙方负责;
(6)负责编制工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大屏系统的检维修规程、预防性检维修操作单、纠正性检维修操作单、纠正性维修技术分析方案、专项检维修方案、测试记录(报告)、验收单等技术文件。
合同执行金额达到暂定总价或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到期本合同终止,以先到条件为本合同结束期限
1.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满足合同条款及技术任务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工业控制系统维保相关业绩,需提供项目业绩或能力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应至少包含首页、总金额页、签章页和内容页)或其他证明材料(如协议单、订单、验收单据、结算发票)
a)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录,提供查询结果;
c)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未提供查询截图,请在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说明并补充查询截图。
(5)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与本项目业务相关的仪器仪表类或自动化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已经列入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或(略)不良行为处罚清单(黑灰名单)的或受到处罚的供应商的:
(3)
与上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
(4)与上述供应商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略)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略)
开厂单位:北京国科车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北京时间:2026年10月14日18:00—2026年10月19日18:00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4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应通过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上传经单位数字证书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他任何方式递交将不予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单位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递交并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逾期递交的、未通过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进行递交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同时在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https://one.cnncecp.com)和中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略)、(略)
若紧急情况无法联系到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全电子项目服务热线:400-021-0123
或联系平台客服(送月平台意页)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核发的单位数字证书,使用单位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核集团采购与供应链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取得单位数字证书或单位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4
数字证书办理、线上付费(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等)、在线异议等投标详细操作参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9.2
投标人问题反馈渠道
平台服务电话:400-021-0123
08:30-17:00(工作日)
平台服务邮箱:(略)
08:30-17:00(工作日)
非工作时间紧急问题联系方式:企业微信详见平台首页
招标人:中核四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略)
云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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