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略)受(略)的委托,现就330国道婺城长山至琅琊段改建工程信息化硬件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主要技术指标要求|最高限价|备注|
|:-----:|:-----:|:-----:|:-----:|:-----:|
|1|330国道婺城长山至琅琊段改建工程信息化硬件采购与安装项目|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略)元|无|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略)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3.售价:
5(略),售后不退(支付宝账号:(略)(陈),备注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期内的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QQ邮箱号码、单位传真号码)。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6年10月13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略),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6年10月13日9时30分在金华市(略)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公告地址: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
(b.zhengcaiyun.cn)。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
999
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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