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LED显示屏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
|:-----:|:-----:|:-----:|:-----:|:-----:|
|1|总价:(略)(元)|(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千岛街道港岛路96号国脉智慧产业城(国脉大厦)A座17楼|76.2|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
|:-----:|:-----:|:-----:|:-----:|:-----:|:-----:|:-----:|
|1|(略)LED显示屏采购|(略)LED显示屏|详见附件|-|一批|(略)|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丽红,程昱凯(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张占刚,刘哲超,洪辰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李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灵秀街169号普陀区市民中心(略)0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康建平
质疑联系方式:(略)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东314室
传真:
联系人:徐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略)
附件信息:
报价要求响应文件.pdf
326.3K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docx
193.5K
中小企业声明函
349.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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