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询比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 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9-22 12:50:00
正文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采购人为(略),采购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具有意向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浙江)创新研究院人工智能示范应用项目

1.2采购内容:产业园人工智能展馆示范应用项目展项建设及展馆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3

采购包划分、成交人数量及份额:划分1个采购包,成交1家,成交份额为100%。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后3年。

1.5

★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以预算金额设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34.5(略)其中设备部分含税最高限价为120.8(略),软件开发及集成服务含税最高限价为213.6(略)。应答人含税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2)对每项设备及服务的含税单价设置最高限价,任一报价超过其最高限价,该应答将作为无效应答处理(具体详见《附件5:应答报价表》)。

二、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询比文件

3.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9月22日14时30分至2026年9月28日17时30分期间(北京时间,下同)。

3.2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入库

1)注册:

输入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购买与下载: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根据平台提示完成支付后自行下载询比文件。

本项目仅在网上发售电子版询比文件,不再出售纸质询比文件,询比文件每个标包售价3(略),售后不退。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询比文件。

3)疑问反馈:

客服热线:(略),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3.3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获取询比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获取询比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3.4询比文件款发票事宜:标书费发票在标书费缴纳成功后自动开具,点击【财务管理】-【标书费开具】-状态选择【已开票】。

3.5询比文件获取联系人:伍振翔

(略)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3幢13楼

(略)

邮箱:wuzhenxiang.gcmc.(略)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30日09时00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3幢13楼

(略)会议室7。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3幢13楼(略)会议室7进行公开唱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可准时参加。

4.2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2.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为无效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4.2.2

未按照应答文件要求密封的;

4.2.3

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仅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发布,询比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询比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方式:(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6号绿地中央广场3幢13楼

(略)

邮编:310000

项目负责人:伍振翔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伍振翔(电话:(略)

邮箱:wuzhenxiang.gcmc.(略))

七、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八、附加项

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略)/(略)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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