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机房硬件及安全防护招标公告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27 18:34:53
正文内容

2026年度推荐公告: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机房硬件及安全防护招标公告

地区:江苏

类型:标书制作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7日|招标编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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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推荐公告: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机房硬件及安全防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机房硬件及安全防户已内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略).0(略)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机房硬件及安全防护,包括但不限于模块化机房、计算机网络、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密评等软硬件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质保、售后服务(不低于3年)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机房硬件及安全防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机房硬件及安全防护: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未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人于2023年1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公共服务平台、政务数据机房、算力中心、医药信息化平台机房等)数据机房设备采购项目业绩。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内容、合同价款、业绩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7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供2026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机房硬件及安全防护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所需资金为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数据机房硬件及安全防护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连云港市“人工智能+医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数据机房硬件及安全防护,包括但不限于模块化机房、计算机网络、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密评等软硬件采购、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质保、售后服务(不低于3年)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2.2交货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安装、调试等。

2.4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2.5最高投标限价:(略)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未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人于2023年1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及以上的类似项目(公

共服务平台、政务数据机房、算力中心、医药信息化平台机房等)数据机房设备采购项目业绩。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内容、合同价款业绩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3.7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提共2326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重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8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4.2获取地点:连云港市。

4.3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2026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其在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说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报名后复印件不予退还。报名时上述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4.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为3(略)/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7日9时00分。

5.2递交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注:了解公告详情编辑(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郑

电话:(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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