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与吉林医药学院开展智慧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10-16 16:36:05
正文内容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与吉林医药学院开展智慧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与吉林医药学院开展智慧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略).6(略),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与吉林医药学院开展智慧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与吉林医药学院开展智慧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6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23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5日09时00分

七、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与吉林医药学院开展智慧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与吉林医药学院开展智慧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项

目,已由(略)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与吉林医药学院开展智慧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项目;

2.2项目编号:(略);

2.3预估金额:5年(略).6(略)人民币;

2.4服务内容:智慧校园一卡通管理系统项目,校园一卡通核心平台、校园一卡通运营平台、

校园一卡通应用服务器,具体采购明细见招标文件;

2.5服务范围:中国工商银行吉林市分行及其客户;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4个月内建设完成,质保服务自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5年。

2.7招标控制价:详见分项报价表。

2.8推荐入围供应商数量要求:1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超过3家时,入围1家;少于3

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具

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

项下的采购活动;

3.3财务能力要求

3.3.1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3.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

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4服务能力要求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吉林医药学院所在区域供应商应具备吉林医药学院的配送能力;

3.5合法性及诚信要求

3.5.1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5.2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

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6其他要求

3.6.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6.2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在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

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3.7信用查询: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工行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投标人、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

(3)被授权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略),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5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注册协议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刘

工

手机:(略)

E-mail:(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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