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妇幼保健院安防设备采购项目院内询价采购公告

广东省清远市 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10 16:41:01
正文内容

(略)现就安防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

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略)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略)(略)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略)(略)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略)元。

(三)报价要求:本项目预算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否则作无效竞价处理。

(四)服务期限:自中标之日至完成验收合格之日。

(五)标的:

|包号|品目名称|数量|预算单价(元)|采购总预算(元)|技术参数要求|参考图片|

|:-----:|:-----:|:-----:|:-----:|:-----:|:-----:|:-----:|

|1|法式防暴圆盾|5个|2(略)(略)|1(略)(略)(略)|55(略)*55(略)*3.5mm,具体要求见附件1|见附件1|

|1|巡检多功能腰带|4条|5(略)|2(略)(略)|7件套,具体要求见附件1|见附件1|

备注:1.本项目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包,且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品目进行投标,否则视为响应无效。2.只接受无偏离或者正偏离的产品进行报价,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商务需求

(一)产品质量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其质量须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2.供应商应保证所供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正品,产品外观完好、标识清晰、配件齐全,性能指标满足采购人使用需求及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二)交货要求

1.中标后7天内,供应商须将全部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卸货、清点、交接等工作。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费用、风险及货物损坏均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交货的,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违约责任。

(三)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更换、退货等,供应商须免费提供服务,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及时响应、限时处理。

(四)付款方式

1.采购人在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取得供应商开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于3(略)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1(略)(略)%货款。供应商须保证发票信息真实、准确、合法,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五)验收要求

1.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项目要求的,视为验收不合格。供应商须在7日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复验。复验超过2次(含2次)仍未通过的,采购人有权直接退货,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三无产品”、无有效认证证书、与国家检测报告参数不符或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采购人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因产品不合格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医疗、丧葬、赔偿等经济损失。

2.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其他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检测费、维修费、更换费、运输费、误工费及法律维权费用等。构成违法犯罪的,采购人有权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报名及所需资料

递交资料:详见附件院内询价采购项目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所有资料均需打印盖章按顺序装订成册1份,密封。

以上资料请在2(略)26年1(略)月14日1(略):(略)(略)前交到清远市清城区曙光二路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二楼采购中心(1)室。

采购方式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综合性价比确定成交供应商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略)763-3363115

附件.zip

441(略)8c(略)d74c(略)7d8d3ee25861(略)853c24b.zip

(26(略).38

KB)

(略)

2(略)26年1(略)月1(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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