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支队关于建设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电子抓拍设备(第四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 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6-08-31 17:01:45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交管支队关于建设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电子抓拍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交管支队关于建设交通信号灯及配套电子抓拍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略).04

最高限价(元):(略).04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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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拟在G201国道丹东市第六医院西侧路口、套马线与连城大街路口、G201国道原东楼线路口、G201国道杨子泡集市路口、浪东线-海龙桥路口、304国道黑沟村路口,新建6处信号灯岗及电子监控设备,工程内容主要为新建信号灯杆37套,新建电子警察悬臂杆23套及其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或者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1日08时00分至2026年09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3(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首页-办事指南”中

“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咨询:400-128-858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邮箱地址:

(略)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丹东分行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21050(略)2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雅琦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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