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联商务2026年网络威胁流量分析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上海城区浦东新区 公开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8-21 19:44:27
正文内容

银联商务2026年网络威胁流量分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银联商务2026年网络威胁流量分析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略)(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略)(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本次采购内容:银联商务2026年网络威胁流量分析设备

2.2货物需求: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交货及安装地址|

|:-----:|:-----:|:-----:|:-----:|

|1|网络威胁流量分析设备国产化2G版(含文件沙箱功能)|2套|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006号|

|2|网络威胁流量分析设备国产化10G版(含文件沙箱功能)|2套|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006号(1套)、湖北省武汉市关山大道特1号光谷软件园C4栋(1套)|

2.3服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006号、湖北省武汉市关山大道特1号光谷软件园C4栋。

2.4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货物到货安装且授权激活

2.5中标家数:1家,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本项目流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

3.2资格条件:

(1)须在我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2)投标人须承诺在上海、武汉具有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含)起至今,具有至少一份网络威胁流量分析设备销售案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包含首页、采购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采购人有权核查原件)。

(4)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应提交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最终认定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8月22日9:30到2026年8月28日16:30(北京时间)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略),售后不退。

4.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方式:

(1)线上报名

1)有意获取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略)官网(ebidding.shbid.com/zzlh),导航栏处点击“SMEETC电子交易平台”,在平台内进行供应商免费注册;

2)注册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点击页面上方“我的工作台-寻找招标项目”进行项目查询,找到项目后点击“我要投标”参与项目。如果是被邀请参与的项目,请在“我的工作台-我参与的项目”查找项目并按提示完成后续操作;

3)根据平台要求完成购标流程并支付相关标书款;

4)支付完成后,供应商可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本项目不接受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注册、购买标书,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2)注意事项

1)如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期内提交的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可点击“重新报名”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提交报名材料。重新提交报名资料及线上支付标书费最迟均须在报名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否则视作报名失败。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小时内上传报名资料的,请及时与代理机构联系人确认,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新申请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以招标公告为准)。

2)购标人须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进行后续标书费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操作,(自行提前线下支付标书费的,如报名审核不通过,标书费不予退回)。请综合考虑报名资料审核时间,尽早提交报名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所有报名手续(提交报名资料、补充报名资料、支付标书费),即为报名失败。

3)报名前须完成SMEETC电子交易平台供应商注册,请注意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审核结果将短信通知,如果注册审核未通过,可以在登录平台后的页面查看未通过原因,重新上传证件或修改单位信息后再次提交审核。(本项目无需办理CA证书)

在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遇到用户名、密码丢失或其他操作问题,可联系客服热线(400-117-0500,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30)获取帮助。

4)标书费发票(专票)可自行在平台“我的订单”中下载。

5)报名材料不属于投标文件一部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须在投标文件中完整提供。

(3)报名资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3)

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含)起至今,具有至少一份网络威胁流量分析设备销售案例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应包含首页、采购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采购人有权核查原件)。

4)

对下列事项的承诺(格式自拟)

①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

6)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

7)

其他资质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证书、承诺函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若未在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内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1日16时30分,地点为上海市长寿路285号10/11/22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以现场为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www.cfcpn.com)、银联商务供应商服务平台(supplier.chinaums.com/)”上发布。

7.

质疑与投诉

7.1报名投标人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对公示内容或采购文件进行询问。如提出质疑,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2个工作日前提出,按以下联系方式发出书面质疑函。对于未按前述要求提出的质疑,投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项目经理:姜老师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略)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399号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质疑受理范围:投标人参加银联商务的采购活动过程中,认为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电子邮件或纸质文件的方式提出质疑。

7.2质疑投标人对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收到合格质疑材料后7个工作日)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联系方式提起书面投诉。对于未按前述要求提出的投诉,投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投诉受理岗:张老师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399号

投诉受理范围:质疑投标人对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电子邮件或纸质文件的方式提起投诉。

7.3、如发现投标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请向公司相关部门举报。

举报受理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

联系部门:银联商务纪检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399号纪检办公室

举报受理范围:投标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

污贿

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7.4疑函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名称、联系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质疑函签章日期。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制度依据:《银联商务采购质疑处理办法(试行)》

7.5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制度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详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399号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详细地址:(略)

联系人:范一尘、姚远

联系电话:(略)、(略)

电子信箱:(略)

2026年8月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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