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黄埔区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对接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接口改造服务项目
二、中选服务商
(略)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如对中选服务商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时限内向有关部门署名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和相应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逾期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略))办公室
联系电话:(略)
广州市黄埔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略))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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