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人民检察院监控系统升级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电子卖场
发布时间: 2026-08-17 00:11:45
正文内容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略)监控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新炎

(略)

报价起止时间:2026-08-17

00:08-

2026-08-20

20:00

采购单位:(略)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

|监控主机|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监控主机;

参数:分辨率≥2560

×

1440;;存储服务器总存储容量:≥240TB;;参数:不间断电源含UPS主机,蓄电池,电池柜散力架。;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1件|(略).00|-|

买家留言:-

附件:监控报价单.xlsx

商务需求.docx

响应附件要求:

1、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注册地应为塔城地区塔城市。

2、必须上传报价单中视频监控设备-枪机,存储服务器,存储,不间断电源,针对此次项目的原厂销售授权。

3、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参数进行报价。

4、必须上传安装施工人员低压电工操作证,并出具安装施工人员与操作证一致性承诺书。

5、必须上传企业诚信经营证明文件,包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官网相关截图。

6、必须上传甲方单位出具的现场勘查证明文件以证明对本项目有充分的理解。

以上为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供应商严格按要求提交相关证件材料。若缺项,参数不符合要求的,我方将视为不响应资格审核要求,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塔城市

和平街道

塔城市团结路27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

|商务需求|供应商自行下载商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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