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新型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35%股权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 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31 01:30:10
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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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海南新型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35%股权|

|转让方名称|(略)|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35%|

|挂牌价格|(略)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20工作日|

|挂牌日期|2026-08-31|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1.海南新型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略),评估基准日实收资本为1(略)。其中股东(略)认缴出资额1(略),认缴比例35%,实缴出资额(略)万元,实缴比例61.29%,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股东海南晖盈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1750.0(略),认缴比例35%,实缴出资额350.0(略),实缴比例22.58%,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股东蓝本(海南)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750.0(略),认缴比例15%,实缴出资额0.0(略),实缴比例0.00%,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海南澳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750.0(略),认缴比例15%,实缴出资额250.0(略),实缴比例16.13%,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

2.优先购买权人根据《公司法》、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其他重大事项详见琼衡金审字[2026]0034号审计|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知悉海南新型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尚未完成注册资本实缴的现状。受让股权后,受让方将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督促其他股东方按时完成实缴并承担转让方作为设立时股东对其他股东在出资不足范围内的连带责任。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标的企业对应注册资本金实缴义务一并转由意向受让方履行,剩余注册资本金按照公司章程约定按时、足额实缴到位。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标的企业股权后,同意继续承接原有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并督促继续履行已签署的全部相关协议及合同,不因产权转让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解除要求。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将积极推动标的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自行及时筹措开发建设资金,并督促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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