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人民医院儿童保健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电子卖场
发布时间: 2026-09-22 19:46:12
正文内容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略)儿童保健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沈晓旭

8162220

报价起止时间:2026-09-22

19:23-

2026-09-28

20:00

采购单位:(略)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参数要求|购买数量|控制金额(元)|意向品牌|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略)儿童保健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略)儿童保健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须完全满足并响应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

次要参数要求:|1项|(略).00|-|

买家留言:(略)儿童保健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须完全满足并响应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

附件:(2026.9.22修订)(略)儿童报价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docx

响应附件要求:(略)儿童保健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文件,须完全满足并响应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须按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上传相关资料。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宁边路办事处

昌吉市宁边西路135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商务要求|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系统上线完成满足合同功能技术参数要求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70%;系统连续稳定试运行满15天并通过医院相关部门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含合同首次支付的70%。供应商应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结算)。|

|履约保证金|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逾期未交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留置甲方期间不计利息,如果出现乙方怠于履行合同义务或存在严重违约等情况,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如果未出现乙方违约情况的,在合同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且完整移交全部资料、质保期满且无遗留违约问题后30日内,甲方退还履约保证金(保函到期终止无需退还)。|

|工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乙方完成全部软件部署、接口调试、联调测试、全员培训、试运行等工作,项目整体达到验收标准并提交完整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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