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最新资讯:大洼区新立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点位增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辽宁
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21日|招标编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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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最新资讯:大洼区新立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点位增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大洼区新立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点位增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资金(略).(略),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略)。
项目名称:
大洼区新立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点位增补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采购需求:大洼区新立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点位增补,具体内容详见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30天(最终以合同实际签订日期为准)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洼区新立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点位增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洼区新立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点位增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
3.3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
3.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8月24日09时30分到2026年08月3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1.现场领取方式:
1.1提供相关资料二份并加盖公章到辽宁省盘锦市进行报名。
2.网上领取方式:
2.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2.4报名材料发送邮箱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2.5电子邮箱:(略),邮件发送后通知代理机构电话
注:(网上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二份加盖公章并与发送邮箱一致的报名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2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盘锦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9月02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
七、其他
1.采购文件获取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和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供应商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提供以上资料加盖公章进行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注:(网上报名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二份加盖公章并与发送邮箱一致的报名资料)
2.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注: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田坤((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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