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气象局气象观测站维修维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 2026-10-13 19:10:06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略)气象观测站维修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气象观测站维修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略).9(略)(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略).9(略)(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10个气象观测站进行维修维护,更换采集器、温湿传感器、风速风向传感器及通讯模等配件,保障观测设备稳定运行并与全国综合气象观测业务运行信息化平台完成对接,气象观测数据通过全国综合气象观测业务运行信息化平台进行实时监控。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略))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特别说明: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19〕55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万达、1584205(略)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张工、13842(略)22(略)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3842(略)22(略)31

想要查看详情?

请扫码进入ICT标局小程序或关注ICT标局公众号查看

ICT标局小程序二维码

ICT标局小程序

ICT标局公众号二维码

ICT标局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