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国际商业港项目一期工程数字基础设施招标代理服务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招标
四、采购内容
按招标人提供的相关项目资料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不含招标人已经完成的招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办理招标申请手续,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协助完成招标控制价备案、依法完成招标公告上网,组织整理答疑纪要文件,依法组织开标,依法组织抽取专家评委,依法组织资格审查、协助编写资格预审(或后审)报告、依法组织评标工作、协助编制评标报告,负责编制清标报告,依法办理招标投标备案工作,办理及协助发出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工作。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最高投标限价(略)元,按费率结算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4.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s://jzsc.mohurd.gov.cn/home)登记信息截图。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
//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按投标截止当天“信用广州”网站查询结果进行评审)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8.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项目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6年09月24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略))。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0月08日
09:3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1((略))。
十二、其他
详见附件。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未来智都T1栋32楼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吴一雄、黎卓弘
联系电话:(略)、1(略)11735206
联系地址:(略)
采购方:(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日期:2026年09月24日
相关附件
【招标公告】广州国际商业港项目一期工程数字基础设施招标代理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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