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街面智能监控设备购置项目磋商公告

上海市上海城区静安区 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 2026-10-14 14:40:37
正文内容

2026年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街面智能监控设备购置项目磋商公

告

(招标编号:(略))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招标条件

本

2026年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街面智能监控设备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略)万元,招标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贯彻落实市区两级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部署及《上海市城市管理领域非现场执法工作规定》等一系列文件要求,区城管执法局已同步推进开展沿街商户全要素执法监管,为进一步深化区城管街面精细化监管工作,维护街面秩序良好,聚焦一线执法队员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固定智能监控布控球等高科技执法装备配置,为各类执法实战活动提供强大装备保障。本项目针对全区重点道路进行街面智能监控,计划采购13套街面智能监控设备,进一步深化区城管非现场执法应用,持续提高城管执法队员执法效率,不断提升静安区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6年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街面智能监控设备购置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6年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街面智能监控设备购置项目)的投标人

规定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5日09时30分到2026年10月2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时40分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时40分

七、

其他

供应商须于2026年10月15日9:30时至2026年10月21日16:00时,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略)进行报名审核(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售价均为人民币5(略)/本(售后不退)。逾期未正确提交报名文件或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新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资料(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3)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加盖公章、法人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报名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有缺漏,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正本电子扫描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人的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52137001-6005

电子邮件:(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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