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甘肃公司2026年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服务框架询比公告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 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8-31 17:59:28
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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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甘肃公司2026年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服务框架(标段编号:(略)),采购人为(略),采购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随着

5G

规模部署、云网融合业务全面普及,各类通信网管平台、政企数字化业务、用户业务系统、计费客服平台均大量运用商用密码开展数据加密、身份认证、通信保护工作,密码应用场景覆盖全业务链条。当前内部业务系统密码应用合规性、密钥管理规范性、密码部署有效性管控压力持续加大,内部自查多次发现密码算法选型不规范、密钥生命周期管理缺失、加密改造不到位等问题。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1)当乙方出现违约,甲方依据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

2)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3)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包含系统测评准备、方案编制、现场测评、分析与报告编制、咨询整改、备案服务。

1.2.2采购标的及估算金额:安全评估服务,采购估算金额为(略).2(略)人民币(含税,税率6%),其中价款估算金额为120.0(略),增值税款估算金额为7.2(略)。

|序号|标包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

|:-----:|:-----:|:-----:|:-----:|:-----:|:-----:|:-----:|

|1|中国电信甘肃公司2026年商用密码应用安全评估服务框架的采购|咨询服务|-|1|甘肃省内|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0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但涉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结果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2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1名成交供应商占本项目预算金额的60%,第2名成交供应商占本项目预算金额的40%。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采购内容|最高限价|备注|

|:-----:|:-----:|:-----:|:-----:|

|1|三级密评(云平台)|不含税响应单价(略)|税率6%|

|2|三级密评(信息系统)|不含税响应单价(略)|税率6%|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1.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及对应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截图(无法查询的需说明原因),如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公开可查状态,评审时将进行信息核实。

2.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文件(授权文件应由法人加盖单位章),并同时提供法人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2)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3

}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4)。}}

2.1.5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0年(含)以上。}${(3)}}${2.1.6

}

2.1.6

供应商须为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业务)目录》国家密码管理局公告(第53号)中所列机构,提供国家密码管理局官方网站(www.oscca.gov.cn)公告截图及目录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1.7供应商需提供安全保密承诺书,承诺服务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乙方的安全保密义务,承诺服务期间不泄露甲方各项业务信息数据、承诺不从事任何危害甲方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活动。

2.1.8本次询比成交后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以不转包、不分包承诺函为准)。

2.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9月0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9月0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①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②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③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④标书上传MAC地址一致;

⑤供应商联系人、电话一致;

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2.3.3

产品。}${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2.3.7

产品业绩要求:。}${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9月01日

09时00分00秒至2026年09月04日

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5.2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6.1。6.2。}

6.供应商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略)(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采购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地址:|(略)|

|邮

编:|730030|邮

编:|401120|

|联

人:|李毅|联

人:|周羿成、张彬、李永刚|

|电话:|(略)|电话:|(略)、(略)、(略)、(略)|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zhouych.(略)|

|网

址:|/|网

址:|/|

|无|-|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袁家岗支行|

|无|-|账

号:|9558833100007368821|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略)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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